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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提倡居民节约用水,2007年,奎文区北海路街道南胡南社区制定了一项以奖励为主的节水政策,政策规定每月居民家庭可用水10方,对于节约用水的居民,由社区出资按节约的方数进行奖励。政策一出,社区居民积极响应。六年来,南胡南社区年均节水3万方。 6月16日9时许,记者在南胡南社区一号楼三单元居民潘东辉家看到,厕所、厨房内都放着两个大水桶。“这是为节水准备的,把用过的水倒入桶内做二次利用。”潘东辉告诉记者。 据南胡南社区党支部书记潘东礼介绍,2005年7月起,针对社区居民用水居高不下的问题,社区出台政策对超过月均用水标准6方的居民加倍处罚。但在实行的两年中,居民的用水量不但没下降,社区为了收罚金还得罪了不少居民。2007年12月,南胡南社区制定了加强居民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的政策。规定每户每月计划内用水总量为10方,如果月用水量超出10方指标的,超出的用水要按原水价3.42元/方两倍的价格也就是6.84元/方收费,要是月用水不足10方的用户,村委会将剩下的水按自来水的收费价格折现给居民。“现在我们社区支付给居民节水奖励每年都得10多万元。”潘东礼说。 (记者 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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