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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罚单”其实并没那么美
仅靠无雷同卷难以消除舞弊质疑□邓海建 
拼搏不如“拼爹”损伤年轻人信念
2013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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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罚单”其实并没那么美



     □本报评论员 李帆 
  “温情罚单”激发了民众对文明执法的渴望,但实属当罚不罚,难免陷入违规执法的嫌疑。若只有任建刚手下留情,而其他交警“痛下狠手”,执法不公之意又不言而喻。一旦“温情罚单”泛滥,司机对交通违法就会失去应有的敬畏感,这又与交通安全的初衷背道而驰。

  在山西省太原市,很多违法停车的司机会收到一张特殊的罚单,单据上写的不是处罚金额,而是“下不为例”。19日,记者从这名叫任建刚的交警处了解到,三年来,他已开具近万张这种“温情罚单”。   (本报今日A23版)
  “下不为例”代替了冷冰冰的罚款数字,惊喜之余,感动之情也溢于言表。“温情罚单”受热捧,激发了民众对柔性执法、文明执法的渴望,但若“下不为例”蔚然成风,其感化之力能否依然长盛不衰?
  与重庆交警的“夹钱罚单”如出一辙,“温情罚单”的初衷在于“教育为主、罚款为辅”,不可谓不美好。正所谓“物以稀为贵”,在暴力执法、功利执法频频见诸报端的当下,它们触动了民众教育感化的神经,显得尤为可贵,也演变为文明执法的化身,民众对此拍手叫好,缘由大概正出于此。但不同的是,“夹钱罚单”对违规行为做出了应有的处罚,而“温情罚单”则实属当罚不罚,难免陷入违规执法的嫌疑。
  依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即便只是“短时间停车”,也不该游离于法律惩戒之外。
  况且,若只有任建刚手下留情,而其他交警“痛下狠手”,执法不公之意又不言而喻。
执法的落脚点在于修正违法违规行为,涉嫌违规执法、执法不公的“温情罚单”能否屡见奇效,或许该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2000余份检查似乎给了“温情罚单”一个肯定,但其较之于3万份罚单而言,实在微不足道,恐怕更多的司机只是沉浸于“意外”规避罚单的窃喜之中,这不仅弱化了法律的震慑意义,反而给司机平添了几分侥幸心理,感化教育也被异化成为变相“纵容”。一旦“温情罚单”泛滥,司机对交通违法就会失去应有的敬畏感,这又与交通安全的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在笔者看来,“温情罚单”只是看起来很美,恐难以复制。以德服人固然可贵,但当“下不为例”麻痹了民众的守法意识,善意又该如何体现?若要一改动辄罚款的现象、秉持文明执法,当从修改相关法律入手,界定一个清晰的参考标准,消除善意背后带来的不公,而非一味行“妇人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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