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 近日,市民马女士惊奇地发现,很多驱蚊产品上面印有“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和“微毒”的字样。6月27日,记者调查发现,市面上一些驱蚊产品含有四氟甲醚菊酯和氯氟醚菊酯等农药成分。对此,医生提醒,孕妇、婴幼儿应尽量避免使用含有农药成分的驱蚊产品。 家住奎文区圣荣广场小区的马女士住在一楼,每到夏天家里的蚊虫就特别多,于是蚊香变成了最佳选择。近日,马女士买蚊香时,惊奇地发现上面标有“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和“微毒”的字样。“我每年都用这种蚊香,效果非常好,点上一晚上,基本上不受蚊虫的骚扰。”马女士疑惑地对记者说,“微毒”会不会对人体有害?花露水上也有“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和“农药正式登记证号”字样,难道花露水里也含有农药成分? 27日,记者进行了调查,发现市面上的蚊香很多,价格从3元到十几元不等。大部分蚊香包装盒都有“微毒”字样,并标注了注意事项和中毒急救方法,但没有注明具体成分。在奎文区四平路与福寿东街交叉口附近一家小商店里,记者拿起一盒蚊香看到,包装盒的正面标注着“氯氟醚菊酯含量0.05%”,背面上有“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HNP 44092-I2694”和“农药正式登记证号WL20110003”以及“微毒”的字样。随后,记者来到虞河路与东风东街交叉口附近一家超市,发现一些价格低廉的花露水和电蚊香上也标有这些字样,其中电蚊香包装盒上标注着“四氟甲醚菊酯含量0.62%”。记者查阅发现,四氟甲醚菊酯和氯氟醚菊酯都属于农药成分。 对此,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呼吸科张主任也提醒,孕妇、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尽量不要使用带有农药生产批文的驱蚊产品。另外,不要彻夜点着蚊香,应保持室内适当通风,避免中毒。 (记者 邓永杰 实习生 李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