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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征线索,逃逸车藏不住了
提醒邻座掉钱包,反被诬赖偷了钱
2013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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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征线索,逃逸车藏不住了
  警方在“开心论坛”发布的求助帖及庞某肇事后被监控拍下的画面。




◎寿光庞某酒后驾驶撞了两个人,在现场遗留下套牌号牌 ◎警方通过微信好友提供的信息锁定嫌疑人,两天后破案
  寿光男子庞某酒后驾车行驶时,拿手机接电话却错拿了打火机,当他准备低头拿手机时,连撞两名行人。由于开的是套牌车担心被严肃处理,庞某驾车逃逸。因其现场遗留车牌属套牌,为找到有效线索,寿光警方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渠道向网友征求线索,从而将庞某抓获。警方呼吁,遇到各类违法行为,可拍下对方的车牌号、违法特征等信息通过网络渠道联系警方,警方将根据相关奖励办法兑现奖励。 
交警发帖
肇事车连撞两人逃逸
缺有效线索上网求助

  “寿光交警在此感谢友友们的支持和关注,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6月25日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已落网,正是因为有了你们的支持,我们的工作才会开展得如此顺利。为了咱们大家庭的平安幸福,希望友友们一如既往的支持寿光交警的微博、微信……”6月27日,寿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通过微博、微信,感谢为案件提供破案线索的网友。
  原来,6月25日下午,在寿光市文家街道高家官庄村北的东西路上,一辆黑色轿车先后撞伤孙某和高某后逃逸。事发时,由于两名受害者背对肇事车,所以并未看清车辆的号牌等信息。寿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受害人的报警后,办案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走访、排查。但通过初步调查发现,肇事车辆现场遗留的车牌为套牌,再加上案发周边为郊区,监控设施不完善,这给案件的侦破增加了一定的困难。
  为收集有力线索及时破获案件,6月26日上午,寿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肇事车辆的照片、特征及事发路段等相关信息通过微博、微信、论坛等网络渠道发布,呼吁知情群众拨打举报电话积极提供破案线索。
网民响应
提供线索找到肇事车
当事人迫于压力自首

  “一石激起千层浪”,信息发出后,立即得到了广大网民的支持和转发。
  6月27日,一名微信好友打来电话,称发现了微信公告中符合案情的疑似肇事车辆,且告知了车辆颜色、车型、车牌号等相关信息。根据网友提供的破案线索,办案人员找到了肇事车辆。当天下午,肇事司机庞某迫于压力到寿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经查,庞某6月25日中午酒后驾驶车辆行驶途中,因低头拿电话未能及时发现道路前方行人,躲闪不及酿成事故。事故发生后,庞某驾车离开现场。
  庞某说,事发前他喝了酒,当时时速在70公里左右,因其手机与打火机大小相同,意识有些模糊的他听到手机铃声准备拿手机接电话,却拿着打火机吆喝了一通。发现拿的是打火机后,他再次低头拿电话,因刹车不及从而引发了此次事故。庞某撞人后,因担心自己酒后驾驶和套牌被警方处理,所以当即逃离了现场。
  目前,两名受害者正在寿光市人民医院救治,暂无生命危险。
警方总结
利用微信微博平台
集纳力量良性互动

  “这次案件得以快速侦破,得益于群众第一时间提供的有效线索,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公共平台公布后,犯罪嫌疑人就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中,即便逃得了一时,最终也会被群众揪出来,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对于案件的快速侦破,寿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夏季汝说,依托网络集群之力非常重要。
  据悉,寿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顺应网络时代发展要求,开通微博、微信,并把其作为征询社情民意的重要载体,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评议,以温馨提示、警方提醒、紧急预警、征集线索等版块为主与网友保持实时互动、在线交流,架起警民“连心桥”,警民“微距离”沟通交流,将公安微博、微信打造成信息公开的便捷平台和网络协助办案的重要工具。
  “发布信息后,既能服务群众,又能获得群众提供的线索,还能让当事群众看到公安机关时刻关注着案件侦破,群众非常支持。而且,我们对社会发布的每一条信息,都需要经过严格把关。”寿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主任李昌福介绍说,“发布的内容不是涉密信息,必须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涉案线索,必须是需要公众给予协助的,经过审批后才能发布,确保万无一失。”
  “除了通过网络征集线索,我们还针对汽车专卖店、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修理场等场所建立涉案车辆档案,并将我们的微信、微博等网上线索发布渠道告知,一旦发现可疑车辆,店主会立即跟我们联系。”夏季汝说。
  在此,警方呼吁广大网友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遇到各类违法行为,可用手机拍下对方车牌号码、违法过程等,通过微信、微博联系寿光交警,交警人员会及时处理。对于提供有效线索帮助破获案件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兑现奖励,并对举报人的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文/图 本报记者 张少华 本报通讯员 李昌福 周卫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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