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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粤明告董洁经纪人侵权案开庭
2013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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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粤明告董洁经纪人侵权案开庭
董洁方否认任佳莺是经纪人



  本报综合消息 7月3日,潘粤明告董洁经纪人任佳莺侵权案在北京公开审理。潘粤明方面指控被告曾在某公开发表的声明中指责潘粤明“嗜赌”“欠债”,称其捏造事实并损害了潘粤明的公共形象和名誉,并同时将报道此事件的某媒体告上法庭。据悉,被告任佳莺并未出庭,连同其举证潘粤明有嗜赌行为的相关证人也均未到场,而被告方律师否认任佳莺是董洁经纪人,称只是工作人员。
  当天,记者在法庭外并未捕捉到潘粤明的身影,而只看到其经纪团队及其律师匆匆进入大门。
  案件于上午9时开始审理,直至中午才宣布结束,席间,董洁方律师否认任佳莺是其经纪人,称只是工作人员;潘粤明方则找到证人上庭证明任佳莺当时就是其经纪人。但是,这个结束只是暂时,在被告任佳莺及其相关证人均未到场的情况下,案件还将择日再审。
  “被告本人以及他们的证人都没有到庭,而且他们的律师否认任佳莺是董洁经纪人,就是所有的东西他们都不承认,这个是我和律师感到意外的。”潘粤明方经纪团队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略显无奈,随后,其律师补充道:“法院已经要求任佳莺出庭,如果她不出庭的话,可能会承担比较严厉的法律后果。”
  对于董洁方律师否认任佳莺是其经纪人一说,潘粤明方也给出了信心满满的回应:“目前,我们认为从法律上已经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任佳莺就是董洁的经纪人,她的声明也是她本人发布的,而且她主动联系媒体进行散播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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