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Q01版:青州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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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三公经费 管好政府项目
2013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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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三公经费 管好政府项目



青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强调
  本报讯 6月28日上午,青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青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刘希玉,副主任陈群光、董广凤、俎海涛及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葛英煜,市法院院长尹洪阳,市检察院检察长高文军,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各镇(街、区)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审议了2012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12年度财政决算;听取了201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法院关于判决案件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山东省青州第一中学、山东省青州实验中学项目融资租赁问题的请示,并作出了相应决定。
  关于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刘希玉指出,要着力培植壮大财源,把加快招商与转调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作为重点,加大我市各行业尤其是工业的“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为财政增收打牢基础;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逐步消除对土地收入的依赖,降低非税收入比重,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要强化监管,科学理财,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与调整,加强“三公”经费的使用管理,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关于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刘希玉要求,要认真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加强制度建设,从根本上防止预算执行中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要继续创新审计方式,进一步依法强化审计监督,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保障市级财政运行安全。
  关于法院判决案件执行工作,刘希玉强调,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完善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行效率,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要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关于《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刘希玉指出,正确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对于保护我市珍贵的文化遗存、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出的建议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将《文物保护法》贯彻落实的更加到位,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提供良好的文化支撑和法制环境。
  关于青州一中、实验中学项目融资租赁问题,刘希玉强调,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要按照决定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融资款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发挥好这些资金的作用。同时,要科学安排好还款付息,严格执行预算,切实防范和规避财政风险。
(见习记者 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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