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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元捐款换一例器官捐献 |
◎多地红会被指以器官资源要医院捐款,且支出不公开 ◎红会回应,“不符合事实,我们不可能强迫医院给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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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8月16日,河南某医院的医务人员提着装有捐献者器官的冷藏箱。(资料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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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姚林决定将与深圳红会之间的纠葛摆上桌面。姚林是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的器官获取组织(以下简称OPO)的工作人员,已经几个月,姚林没有从深圳红会那儿,得到潜在的器官捐献者信息。按照双方约定,以往,深圳红会的器官捐献协调员发现器官捐献者濒于脑死亡状态,便会第一时间通知姚林。“不再提供信息,可能和我们医院不捐款有关。”姚林说。中国试点人体器官捐献已3年有余。如今,捐献率不足百万分之一,捐献器官是一种稀缺资源。 每年约30万人等移植 每年1/30的病人能获得器官完成移植,如肝脏的移植费在一些地方约四五十万元。深圳最早开展了器官捐献试点,如今,在深圳红会,有器官协调员3名,他们掌握着广东大量的潜在供体信息。 目前,每年约有30万人等待器官移植挽救生命,但每年仅有约1万人,可以获得器官并接受移植手术。 很多医院的OPO非常希望从深圳红会处得到潜在供体信息。一位专家表示,以肾移植为例,每一个肾源有几百人在轮候。哪家医院的OPO能得到捐赠信息,就可以优先在本院病人里消化掉。不过,选择将捐赠信息给哪家OPO,主要取决于“深圳红会和广东省红会的决定”。 一例器官捐红会10万 早在2009年,孤身探索“器官捐献”的深圳红十字会,就与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开始合作。但到了今年5月下旬,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的一名人士说,与他们医院合作的器官协调员,转告了深圳红会的意思,以后可能不会提供捐赠者信息了。而在5月11日,该院OPO的主任霍枫教授还在公开场合表示,他们计划每半年或一年向深圳红十字会捐赠款项,用于器官捐献者身后贫困家庭的救助。深圳红会要求医院捐钱的理由是,要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人道救助基金。 广州一家移植医院的OPO工作人员表示,深圳红会对于提供的捐献案例信息,有具体的价格标准,平均每一例完成器官获取的捐献为10万元。“但这笔钱具体怎么用,社会并不知情。” 深圳红会的两名器官协调员对记者说,他们会跟家属说明,捐献者身后丧葬费等人道救助资金不超过2万元。很多捐献者生前的医疗欠费,红会尚无专项救助基金,只能通过媒体呼吁好心人捐助。 由于救助资金使用不透明,医学界一些人士认为,红会持潜在供体(捐献者)资源,人为干预捐献器官流向,并有为自己牟利之嫌。 7日下午,深圳红会副会长赵丽珍对记者表示,受益最大的是移植医院,医院应该从患者的手术费等费用中拿出一部分利润,来支付捐献者的医疗欠费。对于捐款并不公开的质疑,赵丽珍表示,对捐款的医院,红会会定期为其列一个表格,包括协调捐献了多少案例,每个案例支出了多少救助款等。 “收了捐款没人做事” 江苏也存在地方红会让医院认捐的情况。业内一名医生说,一例器官捐献成功,接受器官移植医院会向地方红会捐赠5万元左右,作为捐献者身后的人道救助资金。但有医生表示江苏情况和深圳不同的是,首先是医院自己去发现潜在供体,家属明确有捐赠意愿后,再通知红会来签署知情同意书等。 “医院自己做不了捐献,必须有红会做第三方见证和监督。”江苏省人民医院器官移植中心肝移植医生邵文雨说,这是国家规定的。邵文雨认可红会收取捐赠款,但他不认可的是,红会拿了捐款,却几乎没做事。“从没在居民区或闹市区,看到江苏红会的工作人员宣传器官捐献”。 据了解,今年到目前为止,江苏完成的公民身后器官捐献,只有两例,三年只有33例。 对于医生们的说法,南京红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主任刘文华不认同。“器官捐献工作刚起步,财政没有投入,红会也拿不出这笔钱,只有跟移植医院商量,他们做器官移植手术也是赚钱的”,刘文华强调,没有平均每例捐献5万元之说,每个捐献者救助金额有很大不同。刘文华否认红会只募捐不做事的说法,他说,“现在捐献者少,是社会环境决定的”。 半数医院未进入系统 为改变以权钱获取器官的潜规则,2009年,卫生部研发一套自动分配器官的计算机系统,但它并没发挥人们所预想的作用。 来自国家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研究中心的消息显示,目前有70多家医院的OPO,使用了分配系统。而按卫生部规定,164家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都应该设立OPO。也就是说,其中有超过半数的医院,尚未使用国家分配系统分配,获取器官。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提供的捐献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全国完成器官捐献总数2250,而深圳OPO会议上的一份报告显示,只有约三分之一的捐献进入自动分配系统。 据了解,卫生部于2012年就在拟定文件,计划在全国的器官移植医院中,强制执行“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中国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医院或医务人员如果绕开系统,自行分配人体器官,将面临一系列严格处罚。这份文件由卫生部医管司在制定。然而,近一年过去,上述《办法》则迟迟没有出台。 (文中姚林为化名) ◎新闻链接 红会回应称系造谣 针对有媒体报道,多地红会干预器官分配的情况,江苏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回应称:“造谣!不符合事实。我们不可能接受捐款,强迫医院给钱。”器官捐赠由国家统一规定,由国家卫生部门、中国红十字总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这个工作目前只是试点阶段。红会是宣传发动,卫生部门是执法,医疗部门是实施。 有关红会的报道同样将深圳市红十字会也推入了风口浪尖。有两个矛头指向了这个地方红会组织,其一是地方红会参与器官捐赠的分配,导致器官捐献分配不公;其二是地方红会掌握了器官捐赠人的信息,而要挟医院“捐款”。 深圳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工作人员孟伟介绍,这两点都是失实的。孟伟说,2010年3月,我国开始试点器官捐献工作。试点开始之后,分为器官捐献、器官分配和器官移植三部分工作。红十字负责市民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协调,分配移植过程的见证以及缅怀祭奠和困难救助,但是并不参与器官的分配和移植。 对于是否拿捐赠者的潜在信息要要挟医院"捐款"的说法是否属实,是否存在用一具器官要捐款10万块钱的说法,孟伟说:我查了下数据,从2010年3年捐献器官试点后,我们和广东军区总医院一共有25例成功的器官捐献,大部分都是捐献的双肾和一个肝,一个人捐献了多个器官。这25例器官捐献,我们财务也查了一下,7月8号,一共捐款捐了15万元,所有账目往来和财务信息都会公开。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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