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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 教育部等三部委12日公布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我国将加大研究生考核与淘汰力度,实行严格的中期考核和论文审核制度,建立学风监管与惩戒机制,对学位论文作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 根据意见,国家将健全导师责权机制,改变单独评定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做法,强化与招生培养紧密衔接的岗位意识,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确定招生导师及其指导研究生的限额。完善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机制,尊重导师和学生选择权。 意见强调要改革质量评价机制。加快建设以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为主导,行业部门、学术组织和社会机构共同参与的质量监督体系。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加大学位论文抽检力度,改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统筹学科评估。对评估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视情做出约谈、减少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 意见还对研究生教育的招生选拔机制、保障投入机制等作出规范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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