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潍坊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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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着“准”老板讨要债务小伙打伤人被拘留五天
2013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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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着“准”老板讨要债务小伙打伤人被拘留五天



他帮倒忙
  本报讯 安丘小伙于某找工作时,来到一水行应聘。但老板急着出去讨债,没时间跟他谈招聘的事。于某并没有死心,认为这是在“准”老板面前表现自己的好机会,于是打算和老板一起前去讨债,结果与欠债者的朋友大打出手。7月14日,于某被安丘市公安局执行5日行政拘留处罚。
  今年20岁的于某是安丘市官庄镇人,之前一直在安丘市区打工。7月9日下午,于某打听到安丘市某水行招聘送水工,一直对自己工作不称心的于某,便来到该水行应聘。当时该水行老板吴某急着出去要债,没有时间跟他谈招聘的事。于某则认为这是在“准”老板面前表现自己的好机会,便对吴某说:“我先帮你去要债,要完债咱们再谈工作的事”。吴某见其一片热心,便欣然答应。在要债途中,吴某告诉于某,之前跟他打工的陈某把他家的玻璃门撞坏了,损失了1000余元,陈某辞职后没有赔偿他的损失,这次就是向陈某讨要损失费。
  吴某和于某骑车来到安丘市某小区陈某的住处,恰逢陈某在小区院内玩耍,两人便要求陈某还钱,遂发生争执。纠缠过程中,陈某骂了于某一句,年轻气盛又急于在老板面前表现自己的于某便上前对其进行殴打,陈某怕自己吃亏,便打电话叫来朋友胡某帮忙。不想,同为青年人的胡某到场后不但不劝解,反而与于某打在一起。结果,胡某的眼睛被于某打肿,于某的鼻子也被胡某打伤。
  当天14时许,安丘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将于某等4人带回所内调查。最终,经安丘市公安局裁定,于某和胡某因殴打他人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和行政拘留3日处罚。
 (记者 陈怀禹 通讯员 孙希利 苑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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