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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售全省首份“营改增”发票
2013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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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售全省首份“营改增”发票



  本报讯 7月18日,记者获悉,市国税局日前已成功向潍坊市五洲运输有限公司发售了第一份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市国税局向“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成功发售的第一份发票,同时也是全省国税系统向“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售的第一份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为确保发票发售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国税局加强与市财政局、地税局的沟通协作,顺利完成“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户籍接收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有序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重点针对发票领购、会计处理、纳税申报、税收优惠政策等问题进行解读。
  市国税局还分别对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稽核系统、一窗式比对系统、网上抄报税和网上认证(含货运发票)系统、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等多个软件系统进行升级及测试,加强各办税服务厅硬件设备安装及调试,在办税服务厅设置营改增专门窗口并准备一定的备用窗口,以备应对突发情况。另外,将多项涉税事项进行统筹联办,在发票发售时,一同完成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办理、发票专用章备案等其他涉税业务,简化办税环节,减少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次数。   (记者 王叶妮 通讯员 曹君志 徐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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