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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李帆
违规停车的司机把孩子重重摔落在地,打人者道德素质低下和内心残暴的指责再次被摆上台面,但重摔儿童更多的是冲动之举,或许不足以照见事件背后的根源,社会秩序观念的混乱才是这起悲剧的祸根。当秩序观念陷入混乱,人人以“受害者”的身份自居,社会难免充斥着火药味。 23日晚,北京一公交车站旁发生触目惊心的一幕,一名年轻母亲推着孩子经过时与一辆轿车内的两名男子因停车问题发生冲突,车内男子下车动手打了女子,并突然将童车里的女童举过头顶,重摔在地。 (本报今日A20版) 只因一起小小的停车矛盾,上演了暴力打人的悲剧,尤其是把孩子重重摔落在地的惊人一幕,何其残忍!当民众纷纷谴责打人者的丧尽天良之时,我们不得不反思:为何犯错在先的“罪人”竟敢如此狂妄? 事件一经见诸报端,打人者道德素质低下和内心残暴的指责再次被摆上台面。类似的指责不无道理,但重摔儿童更多的是冲动之举,或许不足以照见事件背后的根源,在笔者看来,社会秩序观念的混乱才是这起悲剧的祸根。 公交站点是私家车逗留的“禁区”,想必对大部分民众而言,是早已熟谙在心的基本规则,但在现实中不难发现,窝在公交站点的私家车并非个例。在这些车主看来,违规停车只为图一时方便罢了,并无伤大雅,大可不必斤斤计较。而女童母亲则执意严格守护规则,两种秩序观念的碰撞便擦出了矛盾的火花。在不以为然的心态作祟下,违规停车的车主反而倒觉女童母亲在“惹是生非”,大打出手只是内心“委屈”的爆发,一时冲动之下做出重摔女童的暴行。 因此,打人者残暴乃极端个例,但秩序观念的混乱已不止一次的把小矛盾赶上了极端化的道路。6月24日,淄博一名乘客只因在公交车上坐过站点要求司机停车未果,而抢夺方向盘,导致车辆一度失控;去年,广州一名年轻人与老人抢上地铁发生斗殴事件,老人气愤之下咬伤年轻人的耳朵。站点下车的规则深入人心,但总有人一再破坏,为此引发的公交车安全事故接二连三,令人揪心。排队上车的秩序也已成共识,可争抢、插队的矛盾几乎随处可见。当秩序观念陷入混乱,人人以“受害者”的身份自居,社会难免充斥着火药味。 回首过往,相关责任人均受到了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但这未能阻止“恶人”在歧途上狂飙,屡禁不止的症结正是未能理清混乱的秩序观念,不同认知间的摩擦被忽视。因此,严守社会公共秩序才是重中之重。只有消除秩序观念中的瑕疵,人人主动按规则行事,才能消除秩序混乱中的矛盾根源,避免公共场所的暴力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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