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Q02版:青州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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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档案证明收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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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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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房屋档案收费出新规
出档案证明收费20元



  本报讯 为规范房屋档案利用服务收费行为,青州市人民办事中心物价局窗口积极规范我市房屋档案利用收费。按照文件要求,查询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的,个人每档次收费5元,单位每档次30元;需出具产权产籍档案证明的,个人每档次收取材料费20元,单位每档次50元(含查询费)。同时,执行国家限购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需要出具无房证明(含证明缴纳契税、办理银行贷款)的,每档次收费20元。出具办理户籍迁移的产权备案证明,每份收费10元;复印文字档案材料的,A4纸每张0.50元,复印档案图片、图纸资料每张2元。
  此外,因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等需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住房查询,不得按人数或房屋套数、房屋登记信息条数等拆分为多份证明分别收费。一次性出具无房证明用于购房、缴纳契税、办理银行贷款证明的,只收取一次证明费用;对城市低保户、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出具房产证明的,不得收取费用。
(见习记者 张桂芳 通讯员 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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