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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小区停三轮,咋按轿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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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棵雪松“褪裤子”,谁干的
2013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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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小区停三轮,咋按轿车收费
广文苑小区多名业主对此不满,市物价局指出已超出了政府指导价
  停放在广文苑小区内的电动三轮车。
  小区内张贴的车位费调整通知。



  8月5日,奎文区广文苑小区多名业主致电本报反映,近日他们小区对车位租赁费进行了调整,不但提高了地上、地下车位的租赁费,就连电动三轮、摩托三轮停放在小区内每月也得缴纳90元的车位费,不少业主对此感到不理解。对此,市物价局表示,该小区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的车位租赁费比政府指导价要高,建议物业与业主协商处理。

事件
小区大幅上调车位费

  5日上午,记者来到奎文区广文苑小区看到,一处宣传栏上张贴着一张“关于广文苑小区车位收费标准调整的说明”,说明中写有“广文苑小区于2012年12月份已全部竣工验收完毕,业主入住小区以来,物业管理等费用都由李家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补贴。为进一步规范小区管理,经李家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决定,现将小区车位出售、出租收费标准作如下说明:租赁地下车位的收费调整为每个车位每月160元,每个车位每月车位服务费30元;租赁地上车位的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个车位每月90元(含车位服务费);电动汽车、机动三轮摩托车、货运电动三轮车占用车位的与地上车位收费标准相同,不占用车位并在指定地点停放的,每辆每月收取30元。”等字样,落款日期为7月26日。
  “原先我们小区地上车位的租赁费为每月60元,现在涨到了每月90元,地下车位的租赁费原先为每月100元,现在涨到了每月160元。电动三轮车、摩托三轮车以前无需缴纳车位费,调整后收费标准与轿车地上车位的租赁费一样。”几名业主告诉记者。
业主
三轮车收费太高不合理

  该小区业主李先生等人对记者说,他们小区的业主多是原李家村回迁户,虽说他们住进了环境优美的小区,但他们认为,小区用地还是属于集体用地,小区物业不该如此大幅上调车位租赁费。
  “电动三轮、摩托三轮也得缴车位费,并且同轿车租赁地上车位的价格一样,哪有这样的道理!”在该小区内,一名推着电动三轮车外出的老人对记者说。
  接受采访时,业主们纷纷表示,物业上调车位费应该有所依据,不该如此说涨就涨,更不该将电动三轮、摩托三轮的车位费与轿车地上车位的租赁费设为同一标准。
物业
系按物价局标准收费

  随后,记者找到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小区用地系国有建设土地,属于大产权。他们小区的车位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今年他们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是严格按照市物价局的相关收费标准进行的。
  当天晚些时候,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市区内的普通住宅小区,如果有业主委员会的,完全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执行相关车位费的租赁价格。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收取车位租赁费时,应按照政府指导价格收取,小型、微型汽车及电动轿车在室外的地上车位的租赁费为每月100元,可上下浮动20%;小型、微型汽车及电动轿车在室内的地下车位的租赁费为每月180元,同样可以上下浮动20%。该小区规定的汽车车位收费标准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是合理的。
  但政府指导价格中规定,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的车位租赁费为地上50元/月,地下90元/月,而该小区的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的车位租赁费却同地上轿车车位的租赁费一样,建议业主与物业协调处理。
    文/图 本报记者 刘晓梅 实习生 陈蕾 冯晓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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