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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文明 守秩序 做谦恭有礼的潍坊人 |
——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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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推动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城市功能品质不断提升,市民生活水平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共建共享文明城市成为广大市民的共同诉求。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潍坊的每一位市民,既是城市发展的受益者,也是城市建设的参与者、城市形象的塑造者。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讲文明,守秩序,争做谦恭有礼的潍坊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自觉做到: 一、遵守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市民文明公约。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倡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主流价值观念,培育知耻之心、诚信之心、明节之心、感恩之心,自觉养成爱学习、重礼仪、知荣辱、守公德的良好习惯。学道德模范,做平凡好事,积极传递正能量,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 二、维护公共秩序。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共场所基本行为规范。树立文明交通意识,维护交通秩序,驾车行路按照标志标线,各行其道,不闯红灯,不违章变更车道,不争道抢行,不酒后驾驶,不乱停乱放。爱护城市公用设施,保持环境卫生。不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嬉戏吵闹。遵守经营秩序,不私搭乱建、店外经营。尊重劳动,节约粮食,积极参与文明餐桌行动,杜绝餐桌上的浪费。不在小区和楼道乱贴乱画、乱堆杂物,不破坏绿地私设“小菜园”。 三、增进人际友善。待人以诚,与人为善,努力促进人际互信和社会和谐。在家庭,尊老爱幼,相互包容,不断增进家庭和睦。在岗位,文明服务,诚信经营,立足岗位做奉献。在社区,互谅互让,邻里互助,自觉维护社区和谐。对待外来人员,热情友善,礼貌待人,展示潍坊人良好形象。 四、参与志愿服务。自觉践行“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积极投身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关爱留守儿童、关爱残疾人、公共文明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在实践中传承和发扬雷锋精神,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 市民朋友们,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我们责无旁贷。让我们携起手来,以自己的聪明智慧和实际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为建设现代化经济文化强市贡献力量。 潍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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