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版:新闻超市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广而告之
 
标题导航
西藏昌都发生6.1级地震
新疆“4·23”案一审宣判
武汉大风刮得飞机转圈
老凤祥等五店被罚千万
老汉助绝症妻自杀获刑
政法委明确公检法要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绍兴44.1℃高温烤焦蔬菜
明年硕士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韩亚拟先赔偿每名乘客1万美元
菲美就扩大军事存在谈判
韩禁止公共机构开空调
英派多艘战舰赴地中海
政客狂言“烧死中国人”
“基地”认领伊恐怖袭击
2013年08月1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明年硕士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据《法制晚报》报道 12日上午,财政部、教育部正式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央财政对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中央高校)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该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中央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根据该办法,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对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所需资金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列入年度部门预算。
  在发放奖学金上,该办法规定,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同时,该办法还规定,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