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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 日前,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作为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使文艺晚会进一步规范,奢华之风、铺张浪费现象明显扭转。要切实在丰富思想内涵、引领价值追求、增强文化底蕴上下功夫,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简朴大方、反对豪华奢侈,提倡因地制宜、反对大操大办,防止拼明星、比阔气、讲排场。 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举办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大腕”,坚决刹住滥办节会演出、滥请高价“明星”、“大腕”的歪风。原则上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为公祭、旅游、历史文化、特色物产、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竣工等节庆活动举办文艺晚会。不得与企业联名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向下级事业单位、企业以及个人摊派所需经费。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等原则上不得与地方联合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制定规范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支出标准,严格晚会经费预算,压缩不必要的开支。不得借举办晚会之机发放礼品、贵重纪念品,防止利用晚会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要加大财务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审计制度,依法对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进行审计。对违反本通知规定、耗资巨大、奢华浪费的,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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