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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11日,记者从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诸城市通过实施“一降二免三补四放”来大力发展家庭农场。 具体措施为:一是降低出资限额。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不受出资最低限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限制;设立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注册资本分期出资的,首次出资按注册资本的20%缴付,其余两年内缴足。二是免收相关登记费、免交相关税费。办理家庭农场登记时免收注册登记费和工本费;除上级有新的明确的规定外,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不缴纳任何税费。三是对设施农业、推进土地流转和品牌认证实施补助。符合园区建设规划的家庭农场当年新建标准冬暖式大棚每个补贴5000元,新建拱棚每个补贴3000元;家庭农场参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成方连片且管理规范,当年新增流转土地每亩补贴100元;家庭农场当年通过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的,每个补助1000元。四是放宽住所登记、经营范围和方式、经营人员限制、土地政策。设立家庭农场因住所没有法定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产权证明,申请办理营业执照;鼓励引导大学生、外出务工农民、农村经纪人或城镇下岗职工等参与或投资创办家庭农场,并给予一定扶持;家庭农场利用荒山等未利用地发展设施农业,符合条件的优先落实未利用土地指标;家庭农场必需的生产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区域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政策,优先受理规划调整申请并落实。 (见习记者 张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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