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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类制品禁止邮寄入境
2013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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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类制品禁止邮寄入境



  据新华社天津8月20日电 我国明令禁止生奶、动物源性的奶油等奶类产品经携带、邮寄途径入境,但随着跨境电商平台不断扩大和网络购物的迅猛发展,我国从境外网购的个人物品快件数量迅猛增长,而这些快件经常会夹带违禁物品入境。
  8月9日,天津机场检验检疫局在来自美国的入境快件中,截获了果味乳酸奶等禁止邮寄进境物,涉及夹带禁止进境物的快件申报名为果泥,为个人网购物品。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已依法对上述禁止邮寄进境物作监督销毁处理。
  据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1712号公告规定,活动物、生肉、海产品、奶制品等三大类16项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禁止经携带、邮寄途径传入我国内地,其中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明确指出包括生奶、鲜奶、酸奶等奶类产品。上述禁止邮寄进境物如果被查获,就会被截留销毁或退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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