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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再投26亿元重点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围绕教育、养老等领域 |
10月起基础养老金提至6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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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日前确定,在落实好年初确定的民生政策基础上,年内围绕教育、养老、救助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再投入26亿元,重点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升级改造工程。省财政今年多方筹资15.6亿元,其中新增投入4亿元,对各地新建或加固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舍、新建或改建农村中小学食堂、改造农村中小学旱厕等给予奖补。通过各级共同努力,力争3年筹措139亿元,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 对中职院校学生全部免收学费。自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免学费范围扩大到所有中职院校在校生。所需资金由各级分担,省级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40%、60%、80%的比例给予补助。 改善乡镇敬老院服务条件,推进乡镇敬老院服务能力提升。所需资金由省级负担50%,共计1.1亿元,今年一次拨付到位。 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自10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由月人均60元提高到65元。省财政相应新增投入1.2亿元,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40%、60%、80%的比例给予补助。 支持提高农村“五保”待遇水平。自今年起,省财政新增投入1.13亿元,对全省22.6万“五保”对象,按人均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进一步扩大老龄津贴发放范围。自10月1日起,将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由目前的百岁老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所有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其中对80-89岁和90-99岁两个年龄段的老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100元和20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负担三分之一。 另外,还包括支持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加强市县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提高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水平以及加快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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