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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号脉”,维权才靠谱 |
部分市民逐渐认识到遇事咨询,通过法律维权的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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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达环球律师事务所的梁云聪律师在做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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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将8月26日定为“全国律师咨询日”。但是,这个每年8月26日的全国律师咨询日,不但不为广大民众所了解,甚至好多司法人员和律师对这个节日也不熟知。在2013年全国律师咨询日已到来之际,本报记者就律师咨询方面事宜进行采访,谨希望通过本文向那些还不太了解法律维权的市民打开法律咨询的大门,同时,向那些以法律为准绳、在岗位上兢兢业业的律师们道一声辛苦! 律师咨询日,为不懂法律的人打开法律之门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有不少市民在遇到纠纷时,并不是第一时间想到找律师寻求咨询,他们或认为咨询律师就是扔钱,是有钱人的买卖,离自己比较遥远。 家住龙都街道的刘先生为朋友借贷做担保,但是刘先生的朋友却拿钱跑了,债权人向刘先生讨要欠债,刘先生非常苦恼,“做担保人之前没有向律师咨询一下,只觉得是朋友就担保了,没想到这也要承担责任的。”刘先生懊恼地说。 当然,也有在咨询律师以后对矛盾纠纷豁然开朗的。8月26日,在山东理达环球律师事务所,李女士养的十头猪在找兽医注射疫苗之后就全部死了,她来咨询找谁赔偿问题,律师梁云聪给她做了详细的解答,出来后她高兴地说,“咨询了律师,心里有谱了,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李女士是我市一位普通农民,之前也是对法律一窍不通,遇到一些强势的人欺负也不敢吱声,现在的她通过电视节目和我市之前一些下乡法律宣传,逐渐认识到了法律的意义和做事之前咨询律师的重要性,“多了解法律知识,遇事先咨询律师,真的可以指导我们走正确的途径来维护权益。”
遵守职业操守,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业15年的李焕发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感触颇深,从1998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一路走来,酸甜苦辣自知。“这些年,我感到非常欣慰就是为前来咨询的市民分析疑惑、解决问题。”李焕发表示,最让他欣慰的不是胜诉,而是尽自己努力维护了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实很多时候胜诉和败诉并没有明确的客观标准,我们只求在法律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要求,尽自己所能,无愧于心。”李焕发说。 但是作为律师,李焕发也有无奈的时候,“有时候碰到的案例中也会有职业原则与辩护当事人要求方面存在矛盾的时候,这就有一个内心选择的问题,作为律师就要把握好这个度,既要遵守职业操守,又不可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事律师刚一年的梁云聪还是职场新人,但是她感觉这一年有了很大的蜕变,她告诉记者,一年前,她还认为律师是一份带着光环的工作,现在,她有了新的认识,“律师职业需要更丰富的知识、更强的心理承受能力,更大的责任心。”梁云聪表示,作为律师,有时候会被误解,被不认可,这些都需要默默承受。
法律咨询,多数事务所收取50至100元费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那些依然不太热衷于遇事先咨询律师的市民,往往是有些顾虑的,他们有时会比较计较咨询律师是否收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8月26日,记者走进城区多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发现,不少事务所桌上摆着“咨询收费50-100元 请自觉交费”字样的牌子,“根据咨询解答情况在这个收费范围内收取一定费用,如果要代理服务的话,再收取额外费用。”某服务所刘姓律师表示。 山东理达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梁云聪则告诉记者:“前来咨询的市民都是普通百姓,我们可能几分钟就帮他们解答了,哪还好意思收费?”她表示,她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不收取咨询费用。 李焕发律师表示,除了市民咨询业务存在收费不收费的矛盾之外,在很多利益和职业操守之间也存着一些利益取舍和权衡问题。“这个就看律师怎么权衡取舍,既要遵守职业道德又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市司法局普法宣传科科长孙永亮告诉记者,司法部门下设的法律援助中心是由政府部门拨款设立的专门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中心是专门为需要法律帮助的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一类是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第二类是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聘请律师的一些特定人员,这个服务是无偿的。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免费前来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文/图 本报见习记者 隋炜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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