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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女士自己计算的神采集团拖欠她的工资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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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表示可进行投诉
8月26日下午,市民徐女士向本报反映,自己在神采集团工作4个月,公司一直没给缴纳社会保险,也没签劳动合同。徐女士因此辞职,但公司一直不给她发放最后两个月的工资和4个月的社会保险金。神采集团的负责人称,因徐女士未完全办理离职手续,所以未发放工资,对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的事情避而不谈。市劳动保障监察处的工作人员称,神采集团的行为属违法,徐女士可以向公司用工所在地的相关部门投诉。 市民反映 工作4个月没交保险没签合同 8月26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东风东街与潍州路交叉口附近的神采集团,在该公司的门口,记者见到了来要工资和保险金的徐女士。徐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在神采集团工作了4个月,该公司一直未给她缴纳社会保险,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因此,徐女士于8月19日离职并向公司递交了“劳动关系解除书”,上面按了自己的手印。 “我要求公司发放7、8月份的工资3398元和4个月的保险金2800元,共计6198元。”徐女士告诉记者,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并未接受申请,并将她递交的“劳动关系解除书”扔出了门外。 “刚进入公司的时候,我就问公司的负责人给不给缴纳社会保险,负责人说‘先干着,稳定下来再说。’我想按照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肯定给交啊,就没在意,以为公司一个月后会给缴纳保险。没想到,4个月了,一直没动静。”徐女士气愤地说,“我都来公司要了好几次了,可是公司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要么就是开会,要么就是负责人不在。上次等了整整3个小时,还是没结果。” 徐女士告诉记者,当初进入公司的时候,公司并未跟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当她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给的是一张空白的劳动合同书,相关信息并未填写,所以她没有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 “公司的负责人说先签订‘免责书’再谈工资的事情。”徐女士说,鉴于合同上的“必须解除个人与公司的一切关系”这一条,她拒绝在该协议上签字。“我要是签了字,公司不给工资了怎么办?再说这样的免责书也不合理。”徐女士说,她至今都没有要到自己的工资和保险金。 公司解释 未提交辞职书,离职手续没办完 8月26日下午2时许,记者跟随徐女士一起来到神采集团的办公大楼。在等了近一个小时后,该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郎先生表示不接受任何采访。 随后,记者找到了该公司的董事长陈女士,她表示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郎先生。两人经过半个小时左右的沟通后,郎先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表示,没给徐女士发放7、8月份的工资是有原因的,一是徐女士辞职时未向公司提交辞职书,离职手续也未办理完,所以徐女士与公司还没有完成离职交接手续。二是公司通知徐女士来办理离职手续并补发工资时,徐女士没有回应,所以公司无法完成有关手续的办理。 郎先生还表示,由于公司规定工资都是在下一个月的中旬发放,由于徐女士迟迟未到公司,所以临时无法补全工资。“如果徐女士想采取劳动仲裁,公司并不反对。”郎先生说。 当记者问到该公司要求徐女士签订的“免责书”上有没有“必须解除个人与公司的一切关系”这一条时,郎先生说:“好像有”。当记者继续追问时,他并没有对此事作其他解释。对于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事情,郎先生避而不谈并表示对于条文上的具体事项可以咨询该公司的法律顾问宿律师。 随后,记者拨通了宿律师的电话,宿律师表示,自己并不熟悉公司员工具体的事情,也不认识徐女士,更不了解这件事情。如果该公司的员工与公司有纠纷的话,可以向她进行咨询。对于员工工资的发放和合同的具体签订,应该找该公司的人力资源部。 部门说法 该公司行为违反新劳动合同法 8月26日下午,记者就徐女士遭遇的问题咨询了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王建华表示,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有权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提交辞职书。 8月27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潍坊市劳动保障监察处的一位王姓负责人。他表示,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是不合规定的。 “徐女士可以直接向该公司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会对相关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该负责人说。 8月29日,徐女士再次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工资依然被拖欠着,公司没有拿出任何解决方案。 文/图 本报记者 赵春晖 本报见习记者 陈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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