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版:中国新闻·聚焦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标题导航
做“死猪生意”八个月没人管
2013年08月3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做“死猪生意”八个月没人管



◎安徽农民收购、加工病死猪肉达20余吨,销往四省九市县 ◎食品安监八部门相互推诿,称“等今年底机构改革就好了”
  安徽萧县农民用时8个月,收购、加工病死猪肉达20余吨,制成捆蹄、香肠等食品销往皖苏豫鲁4省9个市县的市场。记者调查发现,在警方侦破之前,安徽当地的8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该起病死猪肉大案无一察觉,并将问题归结于“职能重叠、部门打架”,表示“等今年底机构改革了就好了”。

查获
 病死猪肉“购销两旺”
  今年2月28日,萧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该县青龙集镇管楼村村民管某家有大量病死猪。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查控,发现3名男子正在管某家院内对病死猪进行剥皮、割肉、取内脏等分解处理,民警当场查扣整猪以及加工好的猪肉、猪骨等近4吨。“老远就闻到臭气,病死猪堆得满院都是,大多已高度腐烂,苍蝇乱飞。”一位民警说。
  据了解,从事这一病死猪肉加工的是34岁的管楼村村民管某,因搞养殖亏损,去外打工学会了“收死猪”生意经。去年6月,管某返乡与邻居合资,从周边农户、养殖场收购病死猪转卖牟利。年底又发展成收购、屠宰一体,生意愈发“红火”。
  管某的生意“购销两旺”,即便在警方讯问时,还有人电话求购600斤猪肉,要求当晚送到相邻的濉溪县。顺藤摸瓜,警方又在安徽萧县临近的河南永城和山东聊城追踪查获两个规模更大的收购制售窝点,现场查扣病死猪肉增至15.3吨。
  据介绍,管某等人在周边县市的养殖场和农村低价收购病死猪,剥皮加工后,将肉卖给黑心商贩制成熟食,这些食品已销往皖苏豫鲁4省9个市县。
追责
 检疫站“被动监管”
  根据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畜牧检疫、商务、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城管7个部门,直接负责生猪从养殖到屠宰、加工、流通、销售、消费各个环节的监管,还有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这起案件中,收购、加工时间长达8个月,流通范围涉及4省9个市县,这些监管部门为何集体失灵?
  对病死畜禽,国家要求严格做到“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无害化处理。负责巡查、处置、统计病死畜禽的是畜牧检疫部门。
  但记者从萧县青龙镇动物检疫站了解到,他们采取的是“被动监管”方式:“有病死的猪,都是养殖户打电话过来,我们过去处理。”该站防疫员吴义强称,因为管某收的是死猪,不可能送检,检疫站“没听说”所以“也没发现”。
  对这种说法,记者采访的多名养殖业人士均认为“不可能”。“行业内部都有联系,管某家离镇上只有两公里,这么大规模收购、加工病死猪,检疫部门会不知道?”
相关部门互相推诿
  负责查处私屠窝点的是商务部门。“可能是管某家太隐蔽,我们的监测没发现。”萧县商务局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平时的精力主要放在正规的生猪定点屠宰上,“收购病死猪私自屠宰算是个新现象。”但据了解,去年青龙镇就查处过一起类似案件,销售病死猪肉达五、六年之久没人管。
  检疫部门“没听说”,商务部门“没发现”,病死猪肉经黑心商贩加工,就此进入流通销售环节。但这一最后关口为何没把住,涉及的工商、卫生、质检等部门都说不出个所以然。工商部门称他们负责检查超市,病死猪肉主要做成卤菜,而卤菜摊归卫生部门管。卫生部门则称“机构改革了,这块职能我们已经交出去不管了”,拒绝采访。还有部门说:“本地没发现,应该都流到外地去了。”
  办案人员介绍,犯罪嫌疑人不直接卖病死猪肉,而是放入添加剂、淀粉制成熟食,市场监管人员的“目测法”难以识破,主要销往监管更加薄弱的农村市场。“但监管部门如果认真查验卤菜摊的原料供货单据,还是能发现问题。”
专家
 改变轻监管强化问责 
  在采访中,萧县多个监管部门表示,病死猪肉问题原因在于“职能重叠、部门打架”,表示“等今年底机构改革了就好了。”
  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院长江德元认为,机构改革将进一步理顺行政体制,整合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能,但并不能包治百病。体制理顺后如果仅仅是职能集中,新瓶装老酒,能否彻底改变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还要打个问号。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夏正林分析,许多食品安全问题都是由于监管机构执法不严甚至腐败造成的。机构改革虽然避免了多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为落实责任制创造了条件,但执法不严甚至腐败的问题却是机构改革本身所不能解决的。
  目前,国家启动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相关专家认为,要改变相关监管部门“重审批、轻监管”、“有利抢着管,没利让着管”等现象,必须强化问责,通过对疏漏失察、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等行为的惩处,切实落实监管职责。
  此外,切实执行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相关规定,是堵住病死猪肉爬上餐桌的源头性问题。目前国家虽然出台了病死猪肉的相关补贴规定,但补贴额度与病死猪肉的处理成本相比仍然差距较大,加上一些地方政府对病死猪肉的财政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造成地方政府、养殖户等对处理病死猪都没有积极性。        
◎相关新闻
  浙江海宁警方近日摧毁了一个覆盖浙江嘉兴、江苏徐州两地制售有毒狗肉的团伙。据调查,仅在案发前20天里,该团伙用掺有剧毒物质氰化钠的熟食为诱饵,毒杀数百只家狗,11吨毒狗肉流向了餐桌。

  被用诱饵毒杀的家狗。
  含氰化钠的诱饵。
氰化钠毒杀数百只家狗,11吨毒狗肉流向餐桌
  今年5月,海宁地区发生多起盗狗案件,随着数量的剧增,警方把侦查重点放在了偷狗贼身上。
  在7月上旬,通过调取监控视频,民警发现了一名偷狗贼的踪迹。面对警方的追捕,偷狗贼逃脱,当场丢弃了一辆摩托车和部分物品。事后,警方在这些物品中发现了5颗蜡制药丸、熟食以及两条死狗。
  很快,这些蜡制药丸和死狗被送往海宁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蜡制药丸内氰化纳含量达929毫克/克,而死狗体内也检测出氰化纳成分。根据国家发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氰化钠属于毒害品,致死剂量为0.1克至1克。
  至此,一张涉及使用氰化钠偷杀家狗、收购有毒狗肉、销售有毒狗肉的“黑网”逐渐浮出水面。 
  7月15日至16日,警方根据线索,在嘉兴海宁、海盐、秀洲等地展开收网行动,抓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何某、黄某、张某A、张某B。一并查获含有氰化钠的蜡制药丸75颗,有毒死狗57条。
  当天,民警在黄某家中发现了一个自制冷库,里面堆放着大量死狗,部分已腐烂发臭。经检测,死狗体内皆含有氰化钠。
  经审查,张某A和张某B负责毒杀家狗,后将其卖给狗肉收购方何某和黄某。而张某A就是在海宁连续实施毒杀家狗行为的偷狗贼。据张某A交代,将狗直接毒杀,可以提高偷狗的效率。2011年,他结识了狗肉收购商施某。“当时,我就向他购买了1斤氰化钠,用来毒杀狗,1斤价格是180元。”
  张某A供述道:“狗吃下带有氰化钠的食物后,几十秒内就能死亡。人如果不小心吃进去,碰到牙齿,也可能死掉。”
  8月9日,警方根据张某A等人的供述,先后挖出施某、徐某、邹某这3名盘踞在嘉兴南湖、江苏徐州等地收购有毒死狗的嫌犯。
  据施某交代,他在嘉兴范围内收购有毒死狗多年,这些有毒死狗每隔两三天被送往徐州一有毒狗肉加工窝点,每次发货量可达1000余斤。为了逃避执法部门检查,施某把死狗放在编织袋内,再放入不少冰块,采用客运大巴托运的方式运给在徐州的邹某。邹某家中有一个用于加工有毒死狗的车间、一个屠宰场、两个冷库。
  在面积约几十平方米的加工车间内,摆放着铁架、大桶及大锅。在冷库内,警方共发现千余斤有毒死狗。据邹某交代,铁架用于悬挂有毒死狗的尸体,进行剥皮处理,大桶则是用来浸泡处理过的死狗,大锅用于煮熟。
  经过数日侦查,警方获得了施某与邹某两人的交易账单明细。根据记录,施某在被警方抓获前曾向邹某供应了11吨有毒死狗,收购价格为每斤5元。邹某称,这些有毒半成品(未熟)狗肉和成品(已熟)狗肉,大部分都销往了江苏地区的餐馆。
  本报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南方都市报》等报道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