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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9月3日上午,市公安消防支队潍城大队联合市安监局等对辖区内17家以液氨作为制冷剂的生产企业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在检查中,检查人员都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建立和日常管理情况仔细查看,重点检查安全投入、设施设备状况和重大危险源及重点部位监控管理情况,同时对生产作业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等做了相应检查。 潍城公安消防大队参谋王海滨告诉记者,9月3日当天已对辖区内4家涉氨企业进行了检查,随后几天将对其余的企业继续检查。 (记者 陈怀禹 通讯员 孙林元 宋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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