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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团游价格到底能涨几何 |
◎《旅游法》10月1日起实施,自费和购物项目将被取消 ◎价格15日前出台,多数线路涨幅预计达到30%到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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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假日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为记者展示《旅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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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了30多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将在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明令禁止“零负团费”、增加购物点、强迫购物等行为,这让旅游产品销售价格上涨成为必然。9月2日,记者走访我市多家旅行社了解到,到目前为止,10月份旅游产品的具体定价还未出炉,但是预计多数线路的涨价幅度会达到30%到50%,部分线路在十一期间价格甚至会翻番。 业界 现存超低价非正常价 过去,当市民选择出游线路时,“200元北京四日游”、“3600元三亚双飞六日游”等类似的低价诱惑总是格外吸引人的眼球,但每次欣然前往后,最后都愤然而归,因为低价游总是伴随着高价购物。随着10月1日起《旅游法》的正式实施,像这样“低价团费+高价购物”的旅游产品将被正式取消。 《旅游法》第四章第35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以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因此,10月1日以后的旅游产品将全部成为无购物、无自费的“纯玩”游,低价游甚至超低特价游将一去不复返。 针对《旅游法》中明令禁止的“零负团费”行为,记者采访了青州市阳光假日旅行社,该旅行社工作人员冀云为记者解释了这一说法。“旅行社依据职能不同,分为组团社和地接社两种。出游之前接受报名和与游客签订合同的,是组团社;到达目的地,负责当地游览行程的是地接社。” 冀云告诉记者,组团社要拿到一个好的价格,就必须保证基本的游客数量,所以就会出现很多组团社一起“拼团”的现象,而地接社为了得到组团社的客户源就只能拼价格,组团社肯定会挑价格最便宜的地接社合作,所以拼到最后的结果就是,地接社的报价越来越低,组团社给客户的报价也越来越低,最终就变成了游客报团的价格等同这一趟行程的实际成本或者还要低,这就是所谓“零负团费”。 “其实,地接社早就想到办法,把钱从自费项目和购物回扣中挣回来,他们根本不赔钱。”冀云说,现在禁止了这种做法之后,这种超低价的旅游产品肯定不会再有,其他的旅游产品报价也一定会上涨,“但这不是说旅行社赚的就多了,无论组团社还是地接社,我们的利润是不变的,只能说涨价之后的价格才是真正的市场价格,原来的超低价是不正常的。” ◎市民 港澳双飞四日游买回一堆东西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多数市民都对《旅游法》叫停自费和购物项目表示支持。 家住王府街道中央华府小区的周女士曾跟随单位一起报名参加了2400元的港澳双飞四日游,亲身体验过这种低价游之后,周女士表示不会再考虑类似的旅行团,“不仅餐饮、住宿标准大打折扣,而且一路上全是各种购物活动,虽然不强迫我们买东西,但是每个店都得进去至少40分钟,一天四五个店,第一个店、第二个店能坚持不买,但是到最后没有几个人是空手而归的,或多或少都买了些东西。去的景点大多也都是免费而且人特别多的地方,什么也没看到不说,还买了很多没用的东西,连迪斯尼都没去。” 周女士说,自己对《旅游法》的规定很满意,“早该出台与旅游相关的法律了,旅游市场没有约束就只能越来越混乱。出去玩就该是轻松休闲多享受,目前的旅游市场钱没少花,还什么也玩不到,这种旅行团坚决不再选择了。”
价格涨太多势必影响出游次数 虽然很多市民都倾向于“纯玩”旅行,但是“低价游”的诞生毕竟有其市场需求,也有很多顾客就是奔着“低价”两个字去的。 家住南环路附近的孙女士就表示,现在跟团出游价格不便宜,有的热门线路即使是低价团也得三四千,工薪阶层很难承受,“我带孩子参加过两次,都是低价团,其实只要有购物活动的时候,自己也会趁机休息一下,不购物的时候就会好好玩,也还是不错的,毕竟最主要的景点基本都会去,给孩子看看,长长见识就行了,便宜又划算。”孙女士说,如果十一之后价格真的涨了那么多,自己肯定不会带着孩子组团出去旅游了,因为实在不便宜,还不如自驾游呢。 市场 线路报价还得等一等 9月2日,记者采访了青州阳光假日旅行社总经理祝玉民,他表示虽然旅游团价格上涨,但这只是旅行社在产品成本的基础上增加了服务价值后生成的真实市场价格,不管是组团社还是地接社,他们的成本基本是没变的,实际的利润也是没变的。 “10月份旅游产品的具体线路和报价一般在9月10日到15日间出台,原来的纯玩团价格不会变太多,但是低价团不会再有。” 祝玉民告诉记者,像这种特价团,即使在参团之前他们就会告知客人有购物和自费项目,但还是会有很多客人旅游结束后表示不满意。“其实组织这种低价团,旅行社和导游压力都很大,尤其很多地接社的导游是没有工资的,收入全靠购物项目的回扣。《旅游法》实施后导游肯定就会有带团费和工资,压力明显减小,我们组团社也不用承担顾客因为自费项目多而不满意的风险了。” 祝玉民告诉记者,像他们这种组团社最看重的是旅游团的质量,“纯玩团的质量比低价团高很多,质量上去了才会有好的口碑,口碑好了才能有更多的回头客,对组团社来说,客户数量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旅游法》对旅行社来说,确实是件好事。”但祝玉民同时也担心,涨价之后的“纯玩”旅行团会冲击一部分客户源,“短时间内对我们的组团数量一定会有影响,但若是形成了良性的循环,就没有问题了。因为从实际花费来看,低价购物团和纯玩团其实是差不多的。” 另外,祝玉民向记者介绍,这次《旅游法》的颁布对青州当地的旅游行业几乎没有影响,“青州的地接旅游一直很正规,都是些一日或者二日的纯玩旅行团,没有低价购物团,所以对青州当地的地接旅游不会有影响。” 文/图 本报见习记者 潘书 ◎相关新闻 业界人士呼吁 出细则治不文明 大声喧哗、随意插队、乱涂乱画、乱扔垃圾……这些行为已损害国人形象。10月1日即将实施的《旅游法》,对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明确禁止,业内人士呼吁应有更为详细的细则出台。 《旅游法》第十三条指出: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不管是将不文明行为作为一种道德约束,或上升到法律层面,都需要社会各界努力,同时呼吁有更详细的细则出台。 据《大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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