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2版:安丘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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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首肯“阳光家园”示范区
2013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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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首肯“阳光家园”示范区
安丘市是山东省唯一一家中残联确定的第二批示范创建地区
  检查组在托养服务机构实地查看。



  8月28日,安丘市“阳光家园”示范区创建顺利通过了省残联代表中残联的检查验收,验收组成员对安丘“阳光家园”示范区建设成果及经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据悉,安丘市是2012年5月中残联确定的第二批20个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创建地区之一,也是山东省唯一的一家。
  省残联验收组一行在听取了安丘市相关领导关于“阳光家园”示范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后,又先后到市北区的市残疾人托养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安丘市爱伦托养服务中心、安丘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凌河镇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进行了实地考察,验收组成员对安丘“阳光家园”示范区建设成果及经验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安丘市自2009年开始,注重在残疾人托养服务方面破题,开展了以残疾人机构集中托养为重点、居家安养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残疾人托养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2012年5月被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列入第二批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创建地区。
  几年来,安丘市以“国家阳光家园”示范区创建为契机,坚持政府主导、民间力量参与的发展路子,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扶持政策、资金保障、检查考核等,特别对托养残疾人的范围、条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托养人员生活补助、居家托养服务岗位补助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此基础上,建立监督指导检查制度,定期对托养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到目前,全市托养机构发展到16处,集中托养残疾人527人,其中,民办托养机构发展到4处,托养规模均达到 30人以上。居家托养服务的档次日益提升,覆盖面不断扩大,受益残疾人已增加到480人,较好地缓解了社会和残疾人家庭的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文/图 本报记者 王玉芳
 本报通讯员 杨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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