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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上午10时,原铁道部窝案重要人物、被称“高铁一姐”的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本名丁羽心)涉嫌非法经营和行贿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丁书苗非法经营达1858亿余元,非法获利20余亿元,为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买官”、“捞人”行贿4900万余元,向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行贿4000余万元。在法庭上,丁书苗当庭表示认罪。 同日上午,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被告人王红霞、贺亚玲和张和平、张志华玩忽职守,被告人张新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四案。“房姐”龚爱爱当庭否认起诉书中指控的罪名,并称户口都是买房赠的,所办的户口中户籍在哪里等具体情况她并不知情。 “高铁一姐”戴帽受审,当庭认罪 在羁押近3年之后,被称为“高铁一姐”的女商人丁书苗9月24日蹒跚走入法庭,接受审判。丁书苗当庭表示认罪。因丁书苗做过两次开颅手术,头部怕冷,法庭当天特意允许她戴着帽子受审。 上午10时,法官敲响法槌宣布庭审开始,身穿桃红色彪马牌针织衫、未戴任何械具的丁书苗走进法庭,2名法警扶着她。与以往参加慈善会的神采奕奕不同,当日丁书苗脸色苍白,披肩的长发扎了起来,头发已经花白,目光呆滞,精神显得很不好,走进法庭时抿着嘴,好像要哭。走路颤颤巍巍的,看上去十分紧张。为了缓和丁书苗的情绪,法官特意告诉丁书苗不要紧张,丁书苗点了点头,随后庭审正式开始。 在核实了丁书苗身份后,公诉人开始念起诉书,但是只念到一半,丁书苗面色苍白,站立不稳,于是法官允许丁书苗坐下,并表示有任何不适可以举手示意。对于检方的指控,丁书苗表示认罪,随后进入法庭调查,对于公诉人的提问,丁书苗大多以点头回答,偶尔回答问题时,声音也很小。 在庭审中,丁书苗示意头疼,要戴帽子,鉴于丁书苗做过两次开颅手术,头部怕冷,法庭允许她在受审时戴上帽子。 在法庭外,丁书苗的辩护人向记者确认,对于检方指控丁书苗的非法经营罪,她将在法庭上进行无罪辩护;对于行贿罪的指控,将进行罪轻辩护。在法庭上,丁书苗对于行贿罪的指控辩解说,每次她都是按照范增玉的指示给钱,但她表示对行贿罪还是认可。案件将经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检方指控 为刘志军买官捞人行贿4900万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1年间,丁书苗通过时任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缓),为其和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等事项提供帮助,获取巨额不正当经济利益。 为此,在2008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按刘志军授意,为找人帮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获刑十四年)开脱或减轻罪责,先后花费4400万元。2008年,为刘志军“跑官”任省委书记,及为让刘志军一名下属接其班,在刘志军授意下,行贿500万元为刘活动。相关材料证实,这两笔花费共计4900万余元,均被骗走。 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为树立正面形象、逃避有关部门查处,先后38次行贿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涉嫌受贿罪已被公诉),由丁书苗向中心捐款,范增玉安排她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并在有关刊物上刊登她的慈善事迹。 丁书苗通过铁道部相关人员帮助,先后使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铁十局、十三局、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投标公司中标“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站前工程8标段”等57个项目。起诉书确认,上述项目中标标的额共计1858亿余元。为此,丁书苗等人非法收取“中介费”共计30余亿元,其中丁书苗个人就“抽头”20余亿元。 人物探访 因其可靠听话成刘志军“嫡系” 识字不超过100个,连品牌的“牌”和昆仑的“昆”字都不认识,员工给她备稿不能超过200字;虽然年过五旬,但喜欢穿红色和粉色服装,一身正装配旅游鞋;很少说普通话,操着一口山西口音,“讲话非常没有逻辑感”。 这,就是几近文盲、靠卖鸡蛋起家,之后靠铁路发迹的山西农村妇女丁书苗。据媒体报道,1955年,丁书苗出生于山西晋城市沁水一个叫古堆的偏僻山村,她早年丧母,家境贫寒,由父亲一手带大。 了解丁书苗的人称,她胆子大,会搞关系,善于交际,对人有求必应。上世纪70年代末,就走村串户卖鸡蛋,在火车站旁经营过小饭馆,人称“傻娘”。上个世纪80年代起,丁书苗搞起了煤炭运输,经营车皮,承包煤运公司。1998年,丁书苗的煤炭运销做到北京,结识刘志军。后通过中间人的引荐,交往逐渐增多,丁书苗又做起了“倒卖车皮”的生意。 刘志军的判决书显示,从2004年起,他就帮丁书苗“拿车皮”,让丁获利。2007年后,刘志军又在高铁工程中让丁书苗以招投标的“潜规则”牟取暴利。 虽然丁书苗获取巨额利润,但多年来刘志军既不索要,也不占有一分钱,更不干涉丁书苗如何花钱,对丁书苗极其信任。刘志军看重的就是丁书苗的可靠、听话。
“房姐”不认罪,称财产来源合法 此次公开审理,提请的罪名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11时10分左右,庭审结束。法院当庭未作出判决,将择日宣判。控辩双方暂未涉及被告诸多房产问题。龚爱爱当庭否认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称户口都是真的,不知道拥有多个户口违法。 针对在北京购房的资金来源问题,龚爱爱及其辩护人称,龚爱爱自2003年起,一直参与煤炭等经营活动,几年间其在北京陆续购房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煤炭经营及工资收入,还有一部分是几个朋友的借款,购房首付款也是分几年才付清的。 记者从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获悉,上午8时30分,庭审准时开始,由于是公开审理,来自全国各地的大批媒体记者非常顺利地进入法庭旁听。 庭审中,龚爱爱否认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称户口都是真的,也不知道拥有多个户口属违法行为。龚爱爱称北京房产为按揭,首付为合法来源及借贷;她从未为假户口支付过金钱,并辩解称,北京户口是买房时送的。公诉人则称,龚爱爱为自己和朋友用60万买了4个北京户口。 庭审中,审判长多次提醒说方言的龚爱爱说慢点,方便书记员记录和旁听人员听。庭审中,因被告身体要求,曾休庭两分钟。 11时10分左右,庭审结束,公诉方建议刑期为2年6个月到3年,而辩护人和被告则坚称无罪。法院当庭未作出判决,将择日宣判。 此次庭审控辩未涉及“房姐”巨额资金来源及房产等诸多问题。
案件焦点 是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焦点一:是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龚爱爱案发前担任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但公开的材料显示,神木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原神木县农村信用联社基础上,由自然人、县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发起的区域性股份金融机构,无国家资金和集体资金入股,属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龚爱爱本人系长期合同工,是单位聘用的副行长,非国家公职人员。法律专业人士认为,龚不具备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的主体资格。 焦点二:罪名是否避重就轻?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既然法律规定了量刑幅度,除非有法律规定的情节,任何人无权在法定刑范围外定罪量刑。至于是否偏轻的问题,在本案中还要考虑“数罪并罚”的可能性。据公开资料显示,本案虽然窝案有4个,但极可能是相互串通的共同犯罪,即其中的每一个人如果对其他人犯罪知情并参与其中,则可能构成共犯,应该按照在共同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承担刑事责任。换句话说,如果共犯罪名成立,则法院会对每一个罪名单独量刑,再在每个被告人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确定宣告刑期。也就是说,每个被告人都可能承担比指控的单独罪名高得多的刑罚。 焦点三:是否涉嫌多宗罪? 非法律专业人士可能会有些误解。因为通常被告人一个行为只会给予一次制裁,但有些行为也会造成事实上与其他罪名的“竞合”,比如,为了某个犯罪准备的过程本身就可能构成其他犯罪的情况。 从公开的材料看,如果说龚还可能构成其他什么犯罪的话,那么她低息获取贷款再高息转借他人谋取差价的行为则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本罪最高刑期为7年有期徒刑。至于若罪名成立、多罪并罚,龚爱爱最高刑罚可能多长?该法律专业人士表示,目前还未庭审,案情过于模糊,仍无法作出结论。
涉多罪名 指控文字中嗅不出一丝“房”味 此前的9月12日,备受关注的广州“房叔”蔡彬受贿案在海珠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蔡彬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没收财产60万元,整个宣判过程未提及房产。早在2013年7月26日,“房叔”蔡彬被控受贿275万元犯受贿罪,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受审。令人意外的是,检方指控的五单受贿事实与此前蔡彬被曝拥有20多套房产并无太大关联。 北京警方今年1月31日通报称,发现龚爱爱在北京拥有41套住房,共9666.9平方米。此外,龚爱爱涉及的房产,除了北京外,还涉及西安、海南和神木本地,另有媒体报道称,其在临近神木的鄂尔多斯也有产业。 但是几乎和蔡彬受审一样,24日龚爱爱受审是因为其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从文字中嗅不出一点“房”味。 本报综合新华社、《北京晚报》、《法制晚报》、《新闻晚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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