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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慈善光环是买来的
权力“近亲繁殖”,怎能错得理直气壮
馒头“限购令”并非万全之策
2013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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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慈善光环是买来的



    本报评论员 李帆
  丁书苗慈善捐款之意不在行善,而在为自己披上光彩照人的外衣,将私心杂念藏匿于慈善之中。从“诈捐门”到丁书苗慈善免刑责,都将慈善视为高人一等的身份象征或谋取私利的道具。当慈善光环“有利可图”,不知有多少人甘愿花钱来买个荣誉。

  “我想通过慈善提高社会影响力,让高层领导知道,让我免于刑责。”“高铁一姐”丁书苗在侦查阶段的一段供述暴露了她的“慈善”的真实目的。公诉人在庭审中表示,丁书苗在2009年发现自己被调查后的捐款达3亿多元,是她所有慈善捐款的大部分。  (本报今日A22版)
  慈善本该是在慈悲心理驱动下的善举,不掺有一丝私心杂念,但对丁书苗而言,慈善只不过是自我贴金、寻求庇护的“光环”,把捐款异化成了一场“将功补过”的交易,善心早已搁浅,显露的只剩一己私利。
  或许在普通民众看来,慈善与避免刑罚之间毫无关联可言,因为慈善是帮扶弱者的善意之举,而刑罚则是一种法律术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者必然要受到相应制裁。而在丁书苗的眼中,慈善的光环足以抵挡法律之剑的惩罚。
  她之所以会存有略显“幼稚”的想法,其实并不难理解。前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受贿其数千万元,然后利用职务之便安排丁书苗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修身、兴企、报国、富天下”的英明从此如影随形,丁书苗俨然成了一名慈善明星,尝到了“有钱能使鬼推磨”甜头。若做出更大的手笔,引起更高层领导的关注,通过以权干预司法的手段,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逻辑并非痴人说梦。
  因此,丁书苗慈善捐款之意不在行善,而在为自己披上光彩照人的外衣,而将私心杂念藏匿于慈善之中的,并不只有丁书苗。一系列“诈捐门”的背后,藏着的是沽名钓誉的动机;以慈善捐款之名偷税漏税,则是赤裸裸的利欲熏心。有的人通过捐款追名逐利,有的人把慈善荣誉当成保护伞,认为一旦戴上了红帽子,就能遮蔽丑事甚至违法行径,有的慈善明星尽管并不干净,但因为有一定知名度,树立了正面形象,甚至掌握了一定的政治资源,所以免于查处。可见,从“诈捐门”到捐款偷税,再到丁书苗慈善免刑责,都将慈善视为高人一等的身份象征或谋取私利的道具。当慈善光环“有利可图”,不知有多少人甘愿花钱来买个荣誉。
  然而,慈善本是圣洁的事业,如果夹杂着太多个人企图,羞辱的不只是慈善声誉,还将折损公众的信任。对动机不纯的丁书苗应依法惩处,对那些进行权力寻租的官员更应零容忍,但最重要的,还是要还慈善一个“清白”,只有剥离慈善中的私心杂念,褪去明星的光环,慈善才不会成为部分人藏污纳垢的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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