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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2013年第3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 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企业有10家,分别是:河北安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壮腰健肾丸(广告中标示名称:金古莲)”、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脾肾双补丸”、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抗骨质增生丸(广告中标示名称:丹参抗骨丸)”、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外用无敌膏”、河南省永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静电理疗贴(广告中标示名称:绿霸王透骨贴)”、七台河市康鑫医疗器械厂生产的医疗器械“前列腺贴(广告中标示名称:曲大夫前列腺贴)”、滑县康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骨痹痛消贴(广告中标示名称:苗祖圣方)”、河南凌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腰枕治疗仪(广告中标示名称:曲度腰枕治疗仪)”、河南雅郦化妆保健品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万鹤灵芝茶”、安徽高山药业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寿瑞祥牌全松茶”。 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10种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的保健功能范围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记者 曾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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