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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经费拨款标准确定 |
按专业类别分为每生每年2800元、3300元、3900元和4500元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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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10月22日从潍坊市教育局了解到,日前,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确定,按照专业类别分别确定为每生每年2800元、3300元、3900元和4500元。其中,国家中职示范校、省规范化中职学校、省级重点技工学校于2014年落实到位;其他学校由各地根据财力情况分步实施,争取于2015年落实到位。 为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经费保障水平,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协调发展,近日,山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各级公办中职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生,按照专业类别分别确定为每生每年2800元、3300元、3900元和4500元不等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用于学校的日常运转支出和学生校外实习实训支出。 《通知》还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鼓励各市参照标准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拨款。中等职业学校的公用经费根据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人数拨付。 另外,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由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扩大到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 经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其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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