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Z06版:诸城读本·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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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酒驾”标识指向了人行道
201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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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酒驾”标识指向了人行道



  本报讯 10月24日,热心读者张先生向本报反映,位于诸城市区密州东路与东关大街交叉路口处的一个指向牌下方的“禁止酒驾”的警示牌,本应该朝向机动车道,提醒司机师傅们严禁酒后驾驶,可是这个警示牌却莫名其妙地朝向非机动车道,令众路人摸不着头脑。
  记者赶到该处发现,正如张先生所说,本应该提醒司机的“请勿酒后驾驶”的警示牌却朝向了非机动车道,而朝向机动车道的一侧却是一个广告牌。
  在附近居住的杨先生告诉记者,这个警示牌的设置起不到警示司机的作用。如果违背了当初安装的本意,这个警示牌就没有必要安装了。随后,记者咨询了诸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去现场进行查看,如确有此事,将协调相关人员进行解决。 (记者 吕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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