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潍坊新闻·热线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广而告之
 
标题导航
管道上面叠管道,坏了咋办
当初是你拆的表,咋让俺交安装费
2013年10月2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当初是你拆的表,咋让俺交安装费
◎经济开发区信佳花园小区韩女士想要供暖,被额外收取100元费用◎物业称是重新开通管道的安装和维修费,物价部门表示此举不合理



  近日,家住经济开发区信佳花园小区的韩女士拿着取暖费的缴费单前往物业,想要开通供暖。没想到却被告知要取暖必须先缴纳100元的管道费。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业主前两年未开通暖气,现在开通需要重新为其安装,所收费用为维修安装费。10月28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物业私自拆下相关供暖设备,再以重新安装为由收取费用是不合理的。

  居民
物业让俺缴管道费

  家住经济开发区信佳花园小区的韩女士告诉记者,她的房子是在2010年购买的,今年8月份刚刚入住,“前些日子,我看到小区楼底下贴出收取暖费的通知,要求在10月20日之前交上。我就抓紧按照要求将钱打到了上面的账号。”
  韩女士告诉记者,当她拿着缴费单子前往物业时,却被物业告知要缴纳100元的管道费。“我问物业什么是管道费,他们告诉我,别的住户也交了,不交便无法供暖。”韩女士告诉记者。
  “虽然100元钱不多,但是感觉这钱缴得莫名其妙。”韩女士说,她一气之下表示不需要供暖了,并把缴纳的取暖费钱要了回来。
  “我回家后去左邻右舍问了问,大家都说没有收什么管道费。”韩女士告诉记者,本来她打算自己想办法用天然气供暖,但由于天然气供暖需要从室内扯管子,影响美观,最后在邻居的劝说下,于21日又把取暖费连同100元的管道费一起交了。
物业
收的是维修安装费

  随后,记者联系到信佳花园物业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他们收取的管道费是管道的安装和维护费用。
  “业主在2010年买的房子,但是买后的前两年并没有开通暖气,我们担心供热的相关设备长期不用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坏,就将业主的热力表和一部分管道暂时拆了下来,保证在不用的前提下不受损害。今年业主要求开通暖气,我们收取的是这些设备的安装和维护费用,并不是所谓的管道费。”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2010年就开始供暖,中间没有长时间搁置的业主,都不需要缴纳这部分费用。
市物价局
业主可持收据投诉

  10月28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潍坊市物价局。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并没有管道费这一收费项目。“物业工作人员私自将业主的供暖设备拆下,现在业主要求供暖,物业工作人员应无偿为其安装,保证业主正常供暖。以此为由收取费用是不合理的。”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业主可以凭相关收费收据拨打12358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李早花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