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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济南10月31日电 记者从山东省消防总队了解到,从11月1日起,山东省医院、宾馆、大型商场等单位将必须配置救生缓降器、逃生滑道等逃生装置。 《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商场、市场、会堂,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办公楼,以及床位数超过200个的宾馆、饭店等8类建筑设施列为火灾高危单位,并要求这些单位在建筑投入使用或者营业后10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火灾高危单位登记。 我省宾馆、饭店、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等火灾高危单位3层以上的部位,应按规定配置救生缓降器、逃生滑道、自救呼吸器等逃生辅助装置。新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高危单位应设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逃生引导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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