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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说无凭,车位费成糊涂账
201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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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说无凭,车位费成糊涂账
  由于交费单据已找不到,刘先生手中仅剩停车卡。



◎金融服务区B座的刘先生预交一年费用,单据已经找不到 ◎物业交接有遗漏存根已查不到,双方就使用期限产生分歧
  11月5日,在奎文区潍坊金融服务区B座办公的刘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今年3月底办理了停车卡,并向物业预交了一年的停车费,共计2600元。然而,今年6月份,金融服务区突然更换了物业,两届物业在交接过程中部分资料没有交接清楚,新物业只能靠业主提供的交费单据作为继续服务的依据。而刘先生的交费单据已找不到,所缴纳的停车费成了一笔糊涂账,他与物业就停车卡使用期限产生争议。

丢了收据换停车卡遇阻
  5日上午,记者来到潍坊金融服务区看到,这里有一处地下停车场,人们都是在刷卡后将车开往地下停车场。“我们在地下停车场停车,每月停车费是260元,由于嫌按月交麻烦,今年3月底我一次性预交了一年的停车费。由于预交一年停车费减免两个月的费用,于是我总共缴纳了2600元。”刘先生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缴纳停车费两个多月后,这里就突然更换了物业。
  随后,刘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他的停车卡。记者看到,这张停车卡的最终解释权归“潍坊市居世界物业服务咨询有限公司”。“现在物业已经更换了。”刘先生对记者说,他将停车费交到了2014年3月底,没想到,新入驻的物业却只答应让他使用到2014年1月份,“并且还有附加条件,物业让我再预交一年的停车费,否则只让我使用到今年年底,这也太不合理了!”
  刘先生说,大约在一个月前,他接到了新任物业的通知,让他更换新的停车卡。于是,他就拿着停车卡来到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让他出示当时缴纳停车费的收据,他当即懵了。“我也没想到会换物业,交费收据早就不知道扔到哪了!”刘先生说,由于他提供不出收据,物业工作人员就没有给他更换停车卡,当时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商量此事后再答复他。
再次协商仍没达成一致
  由于迟迟没有等到答复,11月4日,刘先生再次找到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由于他提供不出当时缴纳停车费的收据,并且也查不到当时收费的存根,所以他们决定让刘先生使用至今年年底。对于这一结果,刘先生无法接受。
  “两届物业肯定要交接相关资料,这是他们的责任,不能让我白白亏损三个月780元的停车费!”刘先生说,后来物业相关负责人又答应他,将使用期限再延长一个月,但前提是让他预交一年的停车费。
  “我就是因为提前预交了一年的车位费,中间突然换了物业才惹出这些事来。如果我再预交一年的车位费,中间更换物业,岂不是还会遇到这种麻烦!”刘先生说,由于他没有答应物业提出的条件,停车卡一直没更换,他现在担心过一段时间可能就不能用了。
律师称双方均有责任
  当天,记者将此事反映给金融服务区现任物业——山东神采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前任物业和他们在交接过程中,由于一些资料没有交接清楚,这给他们后期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他们只能靠业主提供的单据来作为继续服务的依据,由于业主刘先生无法提供当时缴纳车位费的收据,只是凭空说自己已经将车位费预交到明年3月底,这让他们很难处理。
  该负责人说,经过协商,他们决定将刘先生的停车卡使用期限延长至2014年1月份,他们这已经做出很大让步,所以他认为让刘先生一次性预交一年或半年的车位费并不为过,然而刘先生却没有答应。这名负责人还表示,业主们可以放心,他们公司非常负责任,大家没必要担心他们会突然撤离。
  随后,记者就此咨询了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建华。王建华表示,前任物业和现任物业在交接过程中,应该将相关资料、档案全部交接清楚,而业主也应将手中的交费单据保存好,因此在此事中物业和业主双方都有责任,但物业让业主一次性预交一年或半年的车位费有些不妥,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文/图 本报记者 刘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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