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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城警方通过举报线索成功破案,男婴平安无恙 ◎嫌犯汪某某宾馆内被抓,为“稳固地位”铤而走险盗婴
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汪某某(右二)并解救婴儿。据央视视频截图 监控显示,汪某某抱男婴走出住院部。 监控显示,汪某某走出医院大门。
发生在湖北通城县人民医院的盗婴案于7日凌晨4时告破,犯罪嫌疑人汪某某及其同伙在湖北崇阳县被抓获。当天上午10时,在经历了92个小时的分离后,被盗男婴平安无恙地被送回通城县,与父母团聚。 此前据媒体报道,11月3日下午,湖北省通城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待产室内,一名出生不到两天的男婴,在母亲和陪护亲属去洗手间时,被一名女子抱走。警方悬赏5万元全城缉拿盗婴者。 目前详细的案件情况警方正在进一步审讯中。 案情回顾 出生两天孩子不见了 湖北省通城县沙堆镇一对40岁的中年夫妻,好不容易有了第一个孩子,不想儿子出生第二天,也就是11月3日下午被陌生人从医院抱走。 当晚,记者赶到通城县人民医院妇产科,段雄义的妻子柳女士躺在该科待产房一张简易病床上,双眼哭得红肿,目光呆滞,陪在一旁的亲戚朋友们也伤心不已。 柳女士介绍,这个孩子是她和丈夫段雄义的第一个孩子。此前,夫妻俩一直在东莞打工,今年她年至40岁终于怀上小孩。快到预产期的柳女士回老家通城县养胎待产,11月1日,她在家人的陪护下来到通城县人民医院,经检查后便被直接送进了该医院妇产科产房,2日凌晨,她剖腹产下一名男婴。 柳女士的孩子体重3.8公斤,各项体征正常,这一喜讯让段雄义夫妇一大家人都乐坏了。得知儿子顺利降生的消息,段雄义激动得整晚没有睡觉,立刻连夜从东莞赶回,次日凌晨4时赶到医院,抱着刚出生的儿子爱不释手。 没想到不幸正悄悄袭来。3日下午2时许,两晚没有合眼的段雄义和母亲依依不舍放下孩子,留下弟妹胡女士陪护,母子回老家沙堆镇筹办满月酒。 可就在回家的途中,段雄义突然接到妻子撕心裂肺的电话:“儿子被人抱走了,你赶紧回来……” 据柳女士回忆,当时她的尿袋满了,而待产房里没有卫生间,胡女士就扶着她到产房外公共洗手间倒尿,几分钟后她们回来时,发现放在床上的孩子不见了。胡女士立即下楼寻找,并报警。 监控记录 玩手机女子抱走男婴 事发后,段雄义和家人在医院保安室调看了监控。监控录像显示,当天下午,一名扎着马尾辫、身着黑色衣服的女子一直在妇产科病区的走廊徘徊。 事发前,该女子坐在走廊内一张直对着待产室的病床上,一边玩手机一边不时向待产室内张望,其所坐位置恰好可以看到男婴,“3时18分,我跟我姐去卫生间,她刚好起身把手机往包里一塞。”胡女士说,按照时间推算,该女子就是此时进入了房间抱走孩子。 据医院监控显示,下午3时21分11秒,这名女子抱着一个婴儿匆匆跑出住院部大厅,3时21分40秒,女子跑出住院部楼外的通道。段雄义夫妇看了视频后表示,不认识那名中年女子。监控显示,女子抱着孩子一路左右观察,快步走到了医院后门,直接上了一辆三轮车。 家属调取之前的监控录像进一步发现,该女子所乘坐的三轮车早在当天下午2时15分就到达医院楼下,司机把车锁上后在院内游荡,看似在等人。胡女士说,三轮车司机系一名五六十岁的男子,头发比较稀疏。 成功告破 警方悬赏5万元征集线索 通城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蔡先生介绍,事发后医院保安协助警方,在3日晚10时多找到了那辆三轮车的司机,据其介绍,司机是本地人,年龄偏大,尚未确定是否与抱走孩子的女子有关系。 蔡副院长同时介绍,抱走孩子的女子早在当天上午8点半左右就来到妇产科病区,“她假装是病人家属,一会儿在病床上坐一下,或者到病区四处看看”,下午3时20分女子抱走了孩子。 通城县警方在调查同时,于11月5日大面积发布悬赏通告,悬赏5万元征集线索。据警方侦查,该女子约30岁,身高1米55左右,圆脸,扎马尾辫。 通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胡龙斌接受湖北电视台采访时介绍,犯罪嫌疑人先从(通城)县医院乘坐三轮车,到水产局的红绿灯那里就下了,后来又变换了交通工具,后来又反复变换交通工具,往崇阳交界的铁柱港方向走了。嫌疑人的口音符合湖北通城周边县市的特征。 4000份协查通报进村入户 同时,4000余份由咸宁通城警方发出的协查通报很快下发出去,在通城及崇阳城区、乡镇、村、组及小卖部、婴幼儿用品商店等地广泛张贴,通报上附有悬赏通告及举报电话。 而警方的举报电话一直响个不停,从南京、上海、青海及咸宁各县市区数百个举报电话应接不暇。通城县公安局副局长童远志介绍,曾有一名上海市民打来电话,称在其住宅小区内见到一女子,长相特征与协查通报上一致。经过上海警方的紧急排查,最终排除了该女子的嫌疑。 而此时,警方在监控资料中又有新的发现:10月31日,该女子也曾出现在通城县人民医院妇产科,逗留之后离去。 会不会是急于求子进而作案?警方随后又调集了沙堆等乡镇近两年来新生儿死亡案例、医院就诊不孕不育患者及近一个月医院妇产科住院部资料进行综合研判。 通城警方于6日表示,已经初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逃跑路线,并加强了对当事人的家庭和社会关系的排查。 凌晨4时小宾馆解救婴儿 广泛而深入的协查通报有了结果:11月6日下午,有重要线索传入专案组指挥部。当晚7时,通过大量比对工作,犯罪嫌疑人被锁定。 7日凌晨2时许,专案民警赶赴崇阳县某宾馆,确定该名女子入住2楼第一间客房内。 由于是初生婴儿,其生命安全和健康状况一直是专案民警最大的牵挂。在客房门口,民警听到里面传来婴儿嘹亮的啼哭声以及女人哄孩子、冲奶粉的声音,此时,大家心头略微松了口气。 在紧急制定行动方案后,凌晨4时,专案民警破门而入,迅速控制躺在床上的女子,并安全将孩子解救。 据悉,犯罪嫌疑人汪某某,34岁,崇阳县肖岭乡人,警方初步审讯中其交代因一直未育有男孩而铤而走险盗走男婴,准备向其情夫谎称是两人的孩子,进而达到“稳固地位”的作用。 最新进展 92个小时后男婴回家 11月7日上午9时54分,男婴被送到在崇阳县人民医院住院部7楼儿科的特护病房里,安睡在保温箱内。经过崇阳县人民医院仔细检查,婴儿健康状况良好。医生说,送到时心率有点快,黄疸值有点高,但都在正常的范围内。有3名女民警在陪护照看着孩子,医院也在继续观察。 上午10时51分,当护送婴儿的救护车平安抵达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人民医院时,这座南鄂边陲县城的医院内数千名自发赶来相迎的群众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5分钟后,当女警员及医护人员将婴儿安全送交给孩子的父母时,已经92个小时没看到儿子的段雄义、柳先红夫妇二人紧紧抱着孩子,泪如雨下。 至此,备受社会关注的湖北通城“11·03”拐骗儿童案成功告破。 法律解读 偷盗孩子自养 为拐骗儿童罪 “偷盗孩子与一般的盗窃罪性质并不相同,这样的案子法院判的很多,新修改的刑法有明文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教授陈春龙告诉记者,现在汪某某偷盗行为是确定的,但是否会被判定为拐卖儿童,陈教授认为,还分两种情况。 陈春龙说,一种是自己没有孩子要养孩子,另一种是准备把孩子转卖,两种情况量刑完全不同。如果是拐卖,量刑就会从重。“不能仅听嫌疑人自己说,还要有证据来证明偷这个孩子的目的是什么。”陈春龙说,如果窃婴目的是为了自养,并无勒索财物或出卖的目的,就不能认定为绑架罪或拐卖儿童罪,而应以拐骗儿童罪论处。 本报综合央视、《法制晚报》、《北京晚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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