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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刮擦不挪窝,堵路俩小时 |
◎事发东风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东侧,所幸无人受伤 ◎车主执意原地等交警处理,正值早高峰致交通拥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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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辆事故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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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上午8时35分,市民高女士向本报反映,在奎文区东风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东侧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越野车与一辆马自达轿车及一辆大众轿车发生刮擦,造成了严重的道路拥堵。记者赶到现场看到,三辆事故车虽然受损比较严重,但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完全可以先撤到路边或进行快速处理。不过3名车主为了“降低风险”执意将车停在原地等交警赶到,致使东风东街这一路段堵了近两个小时。民警提醒,小事故可以进行快速处理,能“私了”却不“私了”,坚持“留守现场”等事故处理交警前来处理,导致路上交通拥堵,交警到场后可对车主进行处罚。 事发 三辆车碰撞堵在路中 记者接到线报后赶到事故现场看到,三辆事故车呈品字形停在马路中间,占据了3条车道,停在最前面的是一辆车牌号为鲁V****3的白色越野车,左侧是一辆车牌号为鲁G****1的白色大众轿车,右侧停放着是一辆车牌号为鲁F****7的灰色马自达轿车,三辆车亲密的“吻”在了一起。 记者看到,这三辆车占据了三条车道,而事故发生时恰逢上班高峰期,过往车辆不得不艰难地从事故车两侧绕行,交通严重拥堵。这三辆车中,银白色越野车车身左右两侧均有非常明显的划痕,从车头一直贯穿至车尾。而马自达轿车左侧的前车门、反光镜、叶子板被撞得完全变形。左侧的白色大众轿车车身右侧从头到尾有非常明显的刮擦痕迹。 记者赶到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已经赶到现场进行查看,三车受损较为严重,维修约需万元,所幸的是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越野车司机张先生告诉记者,事发时他沿着路中间一条行车道正常行驶,而左侧的大众轿车没有打转向灯突然变道,他下意识急打方向躲闪,不料撞上了正常行驶的灰色马自达轿车。 而大众轿车司机张先生则表示,他变道时曾看过反光镜,发现后方附近没车这才变道,但还未完成变道,越野车便从后方冲了过来,由于车速非常快,双方躲避不及发生了刮擦。 而马自达轿车司机辛女士则表示自己很无辜,事发时她正沿着车道正常行驶,旁边两辆车发生刮擦,在躲闪过程中撞到了她的车上,“幸好没伤到人,只是受了点惊吓”。 经过 担心责任划分不肯离场 当时,奎文交警大队二中队一名民警已赶到现场,建议车主到潍坊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进行处理,不要阻碍交通。但由于车损较为严重,大众轿车司机张先生担心快速理赔中心不受理,破坏了现场无法划分责任,执意要等到事故处理交警前来对责任进行认定。 在现场,另一名司机也表示,对于车损事故的快速处理程序不太了解,发生事故后比较慌乱,等事故处理交警到场处理心里更踏实些。对于此举导致交通拥堵,他表示自己也感到很抱歉,但为确保事故责任划分准确无误,降低几方起纠纷的风险,还是想坚持等事故处理交警赶到。 据了解,事故发生在当天上午8时10分许,直到9时46分,三辆事故车的车主才在奎文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的劝说下同意到快速理赔中心进行处理,三辆车停在道路中间堵路近2个小时。直到当天上午10时许,奎文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才赶到事故现场。 在接受采访时,几名车主对于奎文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警后迟迟未赶到现场感到不满。在现场的奎文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对记者说,事故处理交警一般先处理情况严重的交通事故,像这种刮擦事故完全可以进行快速处理,但几名车主就是不听。 交警 这类事故适用快速处理 据了解,目前我市每天发生的交通事故约有80%是“人未伤、车能动”的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均可进行快速处理。尽管轻微物损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办法在我市已推行多年,但仍有不少车主心存顾虑。 “以前不管大小事故,接警后指令事故发生辖区中队的民警出警,到现场勘查、记录,再等保险公司做完记录,然后把车拖回停车场等候处理,整个流程复杂。”市交警支队事故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今,现场输入信息,制作出《事故认定书》。不能定责的,现场拍照后出具记录单,当事人就可以撤离现场,届时持记录单到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就行。” 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符合“快处”却拒绝离开现场导致交通拥堵的车辆,交警部门可以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并对造成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一并处罚和记分。 该工作人员提醒,如存在以下情形不能“快处”,包括: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品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事故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当事人对实施和成因有争议的;在夜间7时至次日凌晨6时发生的事故;未在本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文/图 本报记者 赵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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