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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省公安厅出台规范调查取证、执法责任等十项措施 ◎执法质量的考评结果将在今后考核、排名中得到强化 近日,河南省公安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法工作 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十项措施》,废除“破案率”等指标,防止冤假错案。 此举一出,立即引起舆论关注。有人认为,“破案率指标的确有违客观规律,纠正得好!”也有人认为,“破案率”促进基层公安部门破案,具有不容否定的积极意义,取消“破案率”等指标,会导致公安人员懈怠……带着公众的诸多疑问,记者采访了河南省公安厅相关部门。 十项措施是套组合拳 一、规范调查取证工作 二、强力推行网上执法办案 三、严格案件法律审核把关 四、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五、整治突出执法问题 六、全面落实执法责任终身制规定 七、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八、建立执法管理长效机制 九、强化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运用 十、全面提升执法主体能力 新举 不再以指标搞排名通报 河南省公安厅近日出台规范调查取证、落实执法责任终身制等十项措施,严禁下达“刑事拘留数”、“发案数”、“破案率”、“退查率”等不科学、不合理考评指标,不得以破案率、批捕数、起诉数、退查率等指标搞排名通报,加强、改进刑事执法工作,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措施要求,所有刑事案件均要进行现场勘查,对刑事案件讯(询)问同步录音录像,准确固定言辞证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进行严格审查,依法排除非法证据,补强合法证据。 河南省还将加大网上执法办案力度,所有案件一律实行网上流转,确保每个环节都能进行实时、全面监督和考核。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议案,对命案、重大系列刑事案件、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省辖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必须亲自审阅案件卷宗,入室盗窃案件及其他重大刑事案件,县级公安机关主管领导必须审阅案件卷宗,并书写阅卷笔录及意见。 为防止民警因办案指标和“限时破案”压力而刑讯逼供、办错案、办假案,废除了“破案率”等指标后,执法质量的考评结果将在今后考核、排名中得到强化,一旦考评年度内发生冤假错案,该单位将直接被评定为执法质量不达标。 背景 各界呼吁防范冤假错案 河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华列兵告诉记者,此举的目的是“为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文件精神,解决公安执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法办案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民警执法为民理念、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近年来,随着佘祥林、赵作海等案被新闻媒体曝光并被司法机关纠正,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呼吁防范冤假错案,加强司法公正。 2010年,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就曾出台规定,要求各地取消“破案率”等考核指标,全国各地公安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并在后来的工作中逐步淡化“破案率”等指标。 2013年8月,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的通知》(中政委〔2013〕2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法办案工作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通知》(公通字[2013〕19号)。提出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绩效考评制度,不能片面追求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定罪率等指标。 2013年10月23日,在多次征求全省意见并组织公安法制业务骨干研讨的基础上,河南省公安厅的十项措施出台。 质疑 取消“破案率”能防止冤假错案吗? 据介绍,十项措施有些早已存在于公安工作中,比如“规范调查取证工作”,以前河南省公安厅也要求,对重大刑事案件讯(询)问过程要同步录音录像,这次则将范围扩大到“所有刑事案件”,并进行了统一规范。有一些则是首次提出,比如“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强力推行网上执法办案”、“加强执法制度建设”等。 华列兵说,防止冤假错案,不是仅仅取消“破案率”等指标就能避免的,需要贯穿于公安机关办案的全过程。所以,这次河南省公安厅出台的十项措施是一套“组合拳”,分别包括“规范调查取证工作”、“强力推行网上执法办案”、“严格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整治突出执法问题”、“全面落实执法责任终身制规定”、“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建立执法管理长效机制”、“强化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运用”、“全面提升执法主体能力”。 是否完全否定“破案率”? 华列兵认为,防止冤假错案是司法机关的永恒追求。但制度是死的,现实生活千差万别。他认为,十项措施可以说并不能完全杜绝冤假错案的产生。他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案件侦破制度是完美的。 一位长期在公安战线工作的老民警说,河南省从2004年开始提倡“命案必破”,将破案率做为考核基层公安工作的一项指标。这一制度出台后,河南省公安机关的破案率逐年提升,现行命案侦破率由2004年前的60%左右上升到2004年的93.42%,并逐步上升到2007年的96.21%,公安机关对恶性犯罪的威慑力加强,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社会满意度也相应提高。 期间,河南产生过冤假错案,有些是客观原因造成的,有些确实存在片面追求“破案率”的主观因素。不过,这些主客观原因以及因此产生的冤假错案,在2004年之前也曾发生过。比如著名的“赵作海案”,就发生在1999年。 废除“破案率”后如何考评? 十项措施出台后,河南省公安部门将不再下达“刑事拘留数”、“发案数”、“破案率”、“退查率”等不科学、不合理考评指标,不再以“破案率”、“批捕数”、“起诉数”、“退查率”等指标搞排名通报,取而代之的,是建立以规范执法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主要目标、以各部门参与为基础、以信息化考核为主要手段的科学绩效考评体系。 虽然不再下达“破案率”指标,但在新考核体系中,“破案率”仍将是对刑侦部门的一项考核参数。同时,华列兵认为,虽然不再提“破案率”,但新考核体系中对“群众满意度”的考核,将无形中鞭策基层办案单位继续认真办案、全力破案。“毕竟,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是公安部门的主体业务。” 华列兵说,目前,他们正在完善十项措施的相应细则,随着这些制度的逐步完善和细化,公安工作一定会做得更好。
◎相关链接 “奇葩指标”大盘点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奇葩指标”并不少见,由此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闹剧。 卷烟销售标—— 每人每年要抽60包烟 2009年,湖北省公安县发文下达“公务用烟”任务,用“查烟头”的办法检查落实。2013年,记者调查得知,公安县卷烟市场整顿领导小组又下发文件,明确提出全县卷烟销售必须达到25100箱,这些任务被下分到各乡镇,相当于每人每年要抽60包烟。 结扎—— 完不成任务就要罚款 上环结扎并非强制性规定,然而不少地方对下级计生部门重点考核“结扎率”或“结扎指标”。记者通过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了解到,《新丰街镇2012年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考评方案》显示:该镇计生工作考核评分中,结扎占8分;河南辉县一名计生干部表示,每个计生干部都有结扎考核指标,完不成就要罚款。 摊派火化—— 人还没死先定要死多少人 据广东当地媒体报道,2004年前,广东个别地方在统计遗体火化率时存在“摊派”火化任务现象,即按上年度年底当地总人口的千分之五(死亡率),在年初将本年度火化遗体数量任务下达到各县(市、区)、镇、村,这种统计方法往往“人还没死先定要死多少人”,容易造成虚报遗体火化率甚至卖火化指标等腐败行为。 罚款—— 交警吃司机,领导吃交警 因为需要钱粉刷公安局大楼、装修刑警大队办公楼,2004年,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公安局将所有110巡警、基层派出所分成十个组,每组每天要完成扣罚100辆车的任务。由此形成了一个外人难明真相、内部人人皆知的“食物链”——交警明目张胆“吃”司机,公安局原领导肆无忌惮“吃”交警,交警内部逐层“吃”。 “除四害”—— 半小时蚊子只能咬一个包 今年6月,武汉市打响“除四害”三大战役,要求很严格:2000米街道上的鼠迹不能超过5处;找人在建筑工地光着小腿静坐30分钟,仅限被蚊子咬一个包;卖卤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能有苍蝇。在2012年,北京市政市容委要求,公厕废弃物停滞时间不超过30分钟,苍蝇不超过两只。 福彩—— 要领低保,先买彩票 2009年,四川遂宁市船山区文城社区低保户在领取低保金时被要求,购买一定金额的福利彩票。记者了解到,每年各市州都有相应的彩票销售任务,而且逐年递增。遂宁市2008年为4000多万元,2009年为5000多万元。由于前几个月销售任务完成不理想,船山区将后3个月定为冲刺阶段,动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宣传销售彩票,部分社区就出现了强迫低保户购买的行为。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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