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 11月14日,甘肃张家川被拘少年杨辉向张家川县公安局申请刑事赔偿。杨父杨牛胡称,儿子被拘7天,他们要求象征性赔偿7元。 16岁的杨辉是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的一名初三学生。9月12日,张家川县张家川镇发生一起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杨辉因为发微博质疑该案有内情,于9月17日被张家川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刑拘。由于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诽谤信息被转发达500次可判刑,此案被称为“500转刑拘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