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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水而居,让房子离自然更近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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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水而居,让房子离自然更近
  虞舜公园周围多了许多地产项目。



◎虞河上游整治改造后,新增加城市湿地100万平方米 ◎改善了居住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带动周边地产发展
  潍坊在建筑节能、低碳社区等方面取得成效,加大了对绿色建筑的建设,其中虞河上游湿地的综合整治工程是重要的一环,新增城市湿地100万平方米,极大地改善了当地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成为继白浪河上游湿地后的又一城市新亮点,周围楼盘不断涌现,带动了周边地产业的发展。
新增城市“绿肺”100万平方米
  潍坊市虞河上游湿地综合整治工程是建设局绿色“加法”中的重要一环。虞河是流经潍坊市区的三条主要河流之一,全长80公里,与白浪河、张面河共同构成潍坊市的“蓝色”生态水系。
  虞河上游湿地综合整治工程北起胶济铁路,南至凤翔街,全长5.5公里,主要位于坊子区境内,总投资2.2亿元,包括湿地公园、截污管道及跨虞河3座桥梁工程建设。
  经过两年的修复治理,虞河湿地披新装、换新颜,由垃圾成堆、污水横流之地,变成了郊野湿地公园,践行了潍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绿染四季、花满全城、水润潍州”的目标要求,达到了“自然、生态、质朴、简约,以野为美”的建设理念要求,实现了“精心精细精巧精致精雕细刻彰精神,野花野草野山野畔野味盎然显野趣”的工作目标和“背景厚重,河景突显,疏密有致,层次错落,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景观效果,极大地改善了当地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成为了继白浪河上游湿地后的又一城市新亮点。
  目前,虞河上游湿地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一是沿河两岸所有排污口全部接入排污管道,污水得到了有效治理,保护了城市环境,建立了长效机制;二是新增城市湿地100万平方米,湿地内栽植乔木9.2万余株,花灌木32.8万株,播种草花39万平方米,河道内栽植水生植物6.8万平方米,较好的保留了原生态的湿地风貌;三是环境功能区的水源和空气质量得以提升,鱼虾回游,鸟类增多,以前因环境恶化远走高飞的白鹭、野鸡、野鸭、水鸡、喜鹊、斑鸠、啄木鸟等30余种野生鸟类重回湿地繁衍生息,并在河道内放养了各种鱼类5万尾,极大的提高了湿地的生态平衡型、物种多样性和生物生产力,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四是城市小气候在极大程度上得到改善,城市的水代谢、风代谢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五是在城市南郊打造了一条“苇荷相连,鱼鳖丰厚,风光秀丽”的城市生态廊道,河道地势平缓,文化内涵丰富,成为潍坊旅游的新名片;六是该工程备受省、市领导关注和重视,工程建设期间领导多次莅临现场检查和指导,得到了省、市领导及各届人士普遍认可和好评,成为展示我市形象的城市展廊。
治理后带动了周边房地产发展
  虞河景观的治理,也带动了周边房地产的发展,2012年,中国商业地产行业的龙头企业万达集团选择了虞河畔打造潍坊万达广场;同样以筑造人居美宅为己任的德润企业,旗下的德润康城、名门现代城、左岸华庭,以及前不久开发的左岸绿洲,也均是沿虞河分布。
  随着众多房企落户虞河畔,亲水美宅、景观居所、河景房成为了常用的炒作噱头,房价也在不断的炒作中攀升,高出潍坊其他一般的居民住宅均价。
  如今,虞河沿岸早期开发的众多多层、高层住宅早已销售完毕,想要在虞河岸边置业只能到健康街以南区域,好在这个区域近几年兴起了不少景观楼,选择余地较大。
  虞河区域的热点楼盘有绿城诚园、金銮御景城、阳光御苑等,都属于高端景观住宅,价格远远超过平均水平,绿城诚园由国内一线房企绿城打造,高层住宅均价已经达到7500元/平米左右。金銮御景城号称“潍坊最贵的房子”,多层均价也达到了6700元/平米左右,二期刚刚开盘,为联排别墅、双拼别墅和高层空中叠拼别墅以及部分高层平层。虞河整治完成后,周边地产呈现一派繁荣景象。
扬尘治理初显成效
  据了解,近期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制定出台了《潍坊市防控城市扬尘污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再次重拳出击防治施工扬尘污染。
  《细则》要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要做到“五必须,五不准”,即必须围挡封闭作业,必须硬化现场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实行湿法作业,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上路,不准高空抛撒渣土,不准现场施工机械产生扬尘,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砂土。为全面落实全市“三八六”环保会议精神,市建设局牵头在全市持续开展扬尘治理行动,该项整治活动的目标是实现中心城区各类工程建设施工、道路保洁、渣土运输、露天堆场等扬尘污染防控主体责任更加落实,政府部门防控监管措施更加有力,扬尘污染控制效果更加有效,最终实现环境空气中颗粒物年均浓度明显下降、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的目标。
  《细则》内容涵盖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城市房屋拆除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共五章27条,要求在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建设施工、房屋拆除、渣土运输、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须遵守本《细则》。同时规定,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年底前扬尘污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文/图 本报记者 刘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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