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有网友爆料,四川省南充市政府某行政执法部门重要官员尚未成年的女儿冯某出资6万元与他人共同成立农业合作社,而冯某在签订合作社合伙协议书时年仅13岁。17日,记者从南充市委宣传部了解到,对此事南充市纪委已介入调查。 记者在爆料人提供的合作协议书中了解到,第六条中发现丙方责任负责协调各方关系,争取相关资金等工作。第六条第三点国家补贴盈余分配规定:除去所有实际开支和预算支出,剩余部分按各三分之一的比例分配。对此,有网民质疑“是不是因为该行政官员为躲避风险,故意签署其子女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