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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孩子向记者讲述当日的情形。
◥在另一起事件中,林姓老人承认自己是“一时糊涂”,并让自己的亲属向两名学生道谢和致歉,并归还了他们此前垫付的1200多元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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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仨孩子好心扶摔倒老太却被索赔医药费,孩子家长报案 ◎警方查明老太及儿子的行为属敲诈勒索,分别予以处罚 今年6月15日,四川达州城区正南花园附近,三个孩子在楼下玩耍,看见蒋婆婆摔倒在地,便上前去扶,不料太婆起身后却说是三个孩子打闹将自己撞倒的,痊愈后甚至住到了其中一个孩子的家中,要求赔偿医药费。孩子家人以敲诈勒索为名,向当地派出所报案,11月22日,警方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其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判处其行政拘留7日,并对其儿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当事小孩 太婆要我们赔医药费 据当事小朋友小华回忆,当天下午三点多左右,他和另外两个小伙伴在楼下玩耍。“我们玩的时候看见有个婆婆在不远处摔倒了,她也看到我们了,说‘小娃儿,把我扶起来一下嘛!’”小华说,他们三个马上就跑上去扶她,“没想到我刚扶她的胳膊,她就一下把我的手抓住,说是我们把她撞倒的。” 另一名小朋友小鹏(化名)说:“婆婆摔倒后一叫,我们就马上跑过去扶她,小华跑得最快,他第一个把婆婆扶起,结果那个婆婆却把他抓住了,要我们赔她医药费。” 目击者 太婆是自己倒下去的 “当时那个太婆摔倒的地方离我只有不到10米,我看得一清二楚。”在事发点不远处开副食店的陈女士说,最开始是两个太婆并肩往前走,走到一半的时候那个太婆就慢慢地往地上倒,另外一个太婆转眼就不见了。 “我当时还准备去扶她的,看到三个小娃跑过去了就没去,但是等了一下看太婆还没起来,我还以为是小娃儿力气小扶不起来,我就又跑过去了。”当天下午同样在事发点的王女士说,她跑近一看,太婆紧紧抓住一个小娃的手腕,手上勒起了红印,“我使了好大劲才把她的手掰开”。 据介绍,太婆被扶到了附近的诊所,后来又转送去了医院。 孩子家长 拒付药费太婆住进家 据孩子家长江先生介绍,到医院检查后,太婆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护理等费用2万余元。双方就医疗费用由谁支付一直没有达成一致。 太婆及其家人坚称是被三个小孩撞倒,因此医疗费用应由小孩的家长支付,而小孩及家长非常不服气,称他们是做好事,却被赖上了。 11月16日,太婆的家人背着她找到了江先生家。“当时他们三个人,有个是她儿子,有个好像是她的孙女,背着太婆来了后丢下就走,并扬言不赔医药费老人就不走,一直住在我们家。”江先生说,太婆就这样在他家住了两天。 司法调解 口头协议孩子赔药费 11月19日,江先生和另外两名小孩的家长约着太婆的家人一起到南外镇司法所进行调解。 南外镇司法所建议,医疗费用共计2万余元,其中1万元分为四部分,三名孩子家长及老太婆一方各承担四分之一(共计7500元),剩余的由太婆一方自行承担。 江先生说,他们接受不了这个调解建议,但是太婆的家人抓住他的衣服不让他走,实在没办法,他们三个家长商量后,与太婆家达成了口头协议,同意了司法所的调解建议,并约定21日下午付钱。 最新进展 家长拒绝赔偿,向警方报警 21日上午9时,三个小孩的家长和老太太的家人再次来到了达川区南外镇司法所。“我们那天实在是没办法,不同意司法调解的建议,老太太的家人就不让我们走,逼不得已只有暂时让步,同意了司法调解的建议。”其中一位小孩家长江先生说,他回去以后越想越觉得冤枉,怎么可能有做了好事还要赔钱的道理呢? 当日上午,在南外镇司法所,小孩家长江先生推翻了此前司法调解达成的口头协议,并与另外两位家长意见达成了一致。南外镇司法所在征得三个小孩家长的意见后,决定中止司法调解,建议当事双方走正常的诉讼程序。 江先生及另外两名家长正欲离开的时候,老太太的儿子和孙子却将江先生堵住不让他离开。据江先生介绍,当时两人一前一后将他堵住,告诉他当天不拿钱就不能走。 面对两人的前后包夹,江先生告诉他们,现在司法调解已经中止,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走正常的诉讼程序。“我还告诉他们,他们的这种做法已经威胁到我的人身安全,我可以告他们,但他们却不依不饶,让我给钱才能走人。”江先生无奈地说,“最后我实在没办法,拿出了身上的1100元钱给了他们,才得以脱身。然后他们给我打了收条,还让我尽快把剩余的钱给他们。” 随后,江先生来到了达川区南外派出所报警。21日下午3时半,接到记者电话的江先生告诉记者,派出所已经立案了。“他们立案后告诉我,会抽时间去调查的。”江先生说。 江先生回到家后,举着“寻找证人”的纸牌,再次来到6月15日事发现场,希望当时的目击者能出面为他的儿子和另外两个小孩作证,以还三个小孩的清白。共有7位现场目击证人表示愿意出来帮忙作证,并一一签字按了手印。 “不能助长这种歪风邪气,不然以后哪个还敢做好事嘛。”其中一位愿意出面作证的女士说。
警方查明老太及其儿子是敲诈勒索 11月22日,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南外派出所对此事进行了全面调查。现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且伤者蒋某某的伤情系事发日(6月15日)形成,与网上流传的伤者在几日前洗澡摔倒致使骨折不符(有医院病历证实)。 综合调查相关情况,蒋某某、龚某某(蒋某某的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违法人员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据《华西都市报》 网友声音 wang钰lll:这种事情不少见吧,不过讹到小孩身上确实少也不应该,人家孩子以后不得有心理阴影啊! 三槐随意堂:我要是这三个孩子的爸,我就砸锅卖铁打官司。 朝阳_木棉花:说实话,虽然说起来像在推卸责任,但我确实因为小时候见过这样的事之后不太敢扶老人家。 东风缓送:不会吧,这样骗小孩骗钱,情何以堪。 -吉祥天-:有目击者是件多么幸运的事,这样的老人,有三个小孩子还有目击者,能够落实讹诈的话,最好能给判刑,重罚,要不社会风气都让他们给搞坏了,以后有老人真的摔倒,谁还敢扶? 那元:不是老人变坏了,是坏人变老了。 ◎相关新闻 高中生扶人被索赔 老人让亲属登门道歉 “明明是救了人,却被一口咬定撞了人……谁能来还我们清白?”11月3日,网友小玲(化名)在汕头当地某知名论坛发帖称,10月30日17时50分许,她和同学小文(化名)放学后,在河浦中学附近一条可通往高尔夫球场的小路吃东西。当两人准备动身离开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位骑电动车的老人从对面路过,由于路旁有沙堆和树枝,老人突然急刹,车子侧翻滑出好几米,老人整个人在我们眼前飞出。” “当天一直帮忙照顾老人至20时04分许,我们才因为做了一件好事而高高兴兴地回家了”,但让小玲两人没有想到的是,事发第二天,老人的家属却找到河浦中学,称“老人清醒后,感到身体不适,是学生撞倒他,要求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对此,两名当事学生的家长无奈地为老人垫付了1200多元医药费,但小玲和小文两人却倍感委屈,于是发帖并报警。 考虑到这个事情对学生和社会的影响都会非常大,学校在收到老人家属反映的情况后,当天就着手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除了专门前往事发现场调查外,还通过广播和网络等寻找事发当天的目击者。 终于,事发的两天后,学校找到了一名亲眼目击当天事发经过的学生,该名学生证实,小玲和小文两人当时在马路的对面,“不可能是这两人撞到他的”。 在河浦中学和当地派出所民警的共同协调下,受助的林姓老人承认自己是“一时糊涂”,并让自己的亲属于11月14日下午,专程到河浦中学和学生家里向两名学生道谢和致歉,并归还了他们此前垫付的1200多元医药费。 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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