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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11月11日,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1919年1月18日,巴黎和会召开,旨在解决战争造成的问题,奠定战后和平。北洋政府在一战后期宣布参战,因而有了作为战胜国参会的权利。然而,和会在英、美、法等大国操纵下,欲将德国在华利益转送给日本,引起中国人民强烈抗议,“五四”爱国运动爆发。中国代表团向和会提出,取消日本强迫中国承认的“二十一条”,收回山东权益,遭到否决。中国代表拒绝在和约上签字,包括矿权在内的山东问题成为悬案。上层交涉无果,而坊子矿区的大量煤炭,却不断被日本人挖走。 西东两炭矿出租后很快投入生产 最早出租的东炭矿和西炭矿开采情况都不错,尤以西炭矿为佳。 吉木周治、中山辰次郎所办丁家井煤矿公司开采的西炭矿,当时亦称丁家井炭矿,可开采量300多万吨。该矿最初只有一口矿井,1918年2月投产,当年产煤4万多吨。 11月,山田三平加入,丁家井煤矿公司改组为坊子炭矿株式会社。新增资本之后,购进一批机器,采掘能力大大提高。 1919年2月,新开的1、2、3、4号矿井相继出煤,当年产量近7万吨。1920年,达到8.7万吨。 在坊子各矿中,西炭矿的基本建设投资最大,机器设备最好。到1921年,该矿土地、房屋、设备投资40多万元,矿井坑道投资近50万元,矿井内运煤轨道长达万米;日生产能力达到500吨,实际日产煤250到300吨。 1919年4月,西炭矿利用刘家柳沟村小学的教室,开办了日语小学校;9月,又开设了诊所,有医生一人,护士数人。 随着炭矿规模的扩大,这里的日本人达到30多名,朝鲜人10名,中国职员和矿工1100多人。 矿工大多数是四周村庄的农民,有不少是下井多年的熟练工。德占时期,他们就为德国人打工。德占末期到日占初期停产的三年多时间,一些矿工撇家舍业闯关东,到东北的一些煤矿做工。日本人重开煤矿后,他们闻讯纷纷返回家乡。 西炭矿还开设了俱乐部,在这里可以阅览杂志、下棋、打羽毛球等。当然,只有日本人以及他们雇佣的朝鲜人才能享受。 铃木友二郎、松波银之亟承租的东炭矿,开采之初遇到了挫折。 东炭矿探明煤炭储量960多万吨,其中可采量300多万吨。两人开始信心满满,如果按照年15万吨的产量计算,可以开采20年。 但是,因为土法挖掘,井内出水过多,没有抽水机,难以排尽,1918年春停工。之后购进两台蒸汽排水机,到1919年夏才挖到炭层,下半年投产,当年产煤1598吨。 1919年12月,日商高桥熊三携资入股,第二年产量猛增到4.5万吨。1922年,铃木友二郎退出。
另外三处炭矿采掘经营都不理想 到1919年年底,五小炭矿全部发包完毕。但东、西炭矿之外的其他三处炭矿,却令承租的日商大失所望。 河野广吉承租的南炭矿,主要注资者为高宅庆夫。1921年,南炭矿扩充矿地,由原来的360亩,一下子圈到2100亩。 虽然面积扩大了6倍多,但同样是沿用土法开采,缺少抽水设备,积水难排,不久停工。 面积最大的北炭矿,1919年6月由东京商人藤波茂时承租。该矿在坊子火车站西北7公里处,位于徐家大路村与石拉子村之间,俗称北大局,面积达到2700多亩。 藤波茂时资金有限,便与三菱株式会社矿山部接洽,商议合作组建公司,最终没有谈成。 他转而找到西炭矿的承租人之一中山辰次郎,两人合股13万日元,组建“营利组合坊子北炭矿”。 从1920开始,藤波茂时与中山辰次郎连续两年在矿区勘探试采,一直没有成功。 中央炭矿是租让最晚的一处。此矿位于坊子火车站西南约2.5公里处,地名沟南崖,面积330多亩。 1919年12月初,承租东炭矿的松波银之亟与铃木友二郎两人联合,小川惣太郎、渥美驹次郎、小岛文六三人联合,分别申请承租中央炭矿。经铁道部部长秋山雅之介协调,五个人同意一起承办,于12月底签订承租合同,合同期一年。 1920年下半年,绪形功向铁道部申请承租。年底,首轮承包合同到期,绪形功与原承租的五人合伙,重新签订承租合同。绪形功投入资本较多,成为第一股东。 1921年2月,松波银之助与铃木友二郎负责的中央炭矿1号井试开采。不久,小川惣太郎、渥美驹次郎等负责的2号井也投入生产。这年底,合同到期后又续一年。 1922年初,木村辰治请求入股。1月17日,小川惣太郎、渥美驹次郎征得绪形功同意,将2号井转让给木村辰治开采。 5月中旬,木村辰治又拉来中户川忠、伊东胜合作。中户川忠出资最多,反客为主,一人占去了50%的股份,木村辰治、伊东胜两人合占50%。后来中户川忠死去,其天津代理人桥本诚三接办。桥本诚三又注入部分资金,占股达到80%。 对于1号井,因“华府会召开,恐有变”,松波银之助、铃木友二郎呈递申请书,要求终止采掘,并请日本坊子宪兵分队队长谷头和夫作证明人。3月17日,1号井停产歇业。 此外,1920年10月,日本人在坊子开办了一处炼炭制造所,利用炭末造煤球,日产煤球300吨,所长为左漱武雄。
坊子五小炭矿的部分经营权收回 前面提到的“华府会“,是指1921年11月12日至1922年2月6日召开的华盛顿会议,又称太平洋会议,由一战后实力大增的美国倡议召开。 在当年的巴黎和会上,美国争取本国利益的提案,遭到英法两国联合抵制。为挽回此“损失”,削弱日本在华势力,重新划分远东特别是中国的势力范围,美国极力倡导再次开会,解决巴黎和会未能解决的一些问题。 1921年7月10日,美国发出倡议,邀约在华盛顿召开美、英、日、法、意、比、荷、葡、中参加的九国会议,即华盛顿会议。 接到美国邀约开会的函告,日本政府料到,中国必然将山东问题提交大会解决,届时会出现对日本不利的局面。于是,他们企图在开会前与中国直接交涉。 9月7日,日本提出了《山东善后大纲》9条,声明放弃对山东的军事占领,但须附加合资经营胶济铁路及其沿线矿山、将租借地开放为商埠等条件。 10月5日,北京政府外交部综合各方面意见,逐一给予驳斥。其中涉及矿山部分,外交部声明:“至铁路附属之德人已办矿山,应照中国矿律办理。” 日方得到如此强硬的答复,颇感意外。按照他们预想,中方会模棱两可,尽量拖延时间,一直拖到会上再行解决。 尽管碰了硬钉子,日本政府仍不甘罢休。再次进行交涉,又遭碰壁。时已临近会议召开,日本政府只好作罢,转而精心谋划应对中方提案之策。 11月12日,华盛顿会议如期举行。中国代表团提出废除《民四条约》,解决山东问题(又称山东悬案),日方强烈反对,美、英两国也希望中日双方在会议之外谈判解决。 无奈之下,中国代表团只好接受中、日“边缘谈判”方案。谈判由美、英派代表列席,决议案提交大会通过。 谈判历时近2个月,中国代表团与日方进行了30多个回合的较量,于1922年2月4日签订《解决山东悬案条约》。 关于矿山一项,条约规定:“淄川、坊子、金岭镇各矿山由按照中国政府特许状所组织之公司接办,日本人股本不得超过中国股本。” 这就意味着,原先日方招租的东、西、南、北、中央五小炭矿,不仅取消日商独资承办,重新洗牌,且不允许日方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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