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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安丘市人民法院法官在执行一起养老纠纷案件时积极进行调解,最终使案件得以顺利解决,并挽回了当事人郭女士和她大儿子的亲情。 郭女士今年79岁,丈夫早年病故。她与丈夫育有三子一女,子女均已长大成人。自2006年开始,郭女士身体不好,由三个儿子按月轮流赡养。但从2007年3月开始,郭女士的大儿子王某便以种种理由拒绝赡养老人。万般无奈之下,郭女士委托安丘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递交了起诉状,将自己的大儿子王某告上了法庭。 受理此案后,红沙沟法庭先后三次传唤王某到庭调解,但并未打动固执的王某。为宣传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红沙沟法庭在被告王某所在村庄布置了巡回法庭。庭审过程中,法官试图再次调解,但因王某坚持己见而调解失败。 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王某支付原告郭女士2010年1月至2013年5月间的赡养费、护理费及医疗费,自2013年6月始,被告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141元,护理费118元,并按1/4的比例负担原告自2013年4月25日以后产生的医药费。 判决生效后,王某拒绝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郭女士的代理人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执行法官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等,责令王某限期履行。鉴于双方是家庭矛盾,牵涉母子亲情,法官决定再做调解。法官告诉王某,之所以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是因其母再三恳请法庭不要拘留他。在亲情的感召下,王某有些松动了,但王某的妻子仍拒绝支付赡养费。悔悟后的王某这时主动做起了妻子的工作。 之后,夫妻二人带着9400元钱来到法庭,就自己先前的行为承认了错误。郭女士激动得热泪盈眶,感谢法官不仅帮她要到养老金,还挽回了她最渴望得到的亲情。 (记者 曾辉 通讯员 李凯 张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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