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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块152平方米土地的不远处正在建设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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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绥宁县城管局纪检组长蒋开松劝拆不利遭“株连” ◎官方回应只是一般工作调动,抽调他协助做腾地工作 10月28日,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城管局纪检组长蒋开松因不配合政府拆迁被停职。自今年5月以来,蒋开松和亲人们的关系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母亲不认这个儿子,伯父想打侄儿,妻子向法院起诉离婚。而这一切源于一块152平方米的土地,该土地使用者为蒋定才(蒋开松的祖父,已去世)。今年,根据绥宁县城市总体规划,该块土地位于已规划的路网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项目范围内。作为蒋定才的继承人,蒋开松的母亲、伯父、伯母拒绝货币补偿,要求土地对等安置补偿。该块土地的征收陷入僵局。 母亲 甚至不想认这个儿子了 11月21日,在绥宁县城外的一间民房内,记者见到了蒋开松。采访期间,这个48岁的男人痛哭流涕。 在绥宁县城管局官方网站上,领导班子及分工介绍栏显示,蒋开松排名第四。 “我现在不用签到了,单位可去可不去,班子成员会议也不叫我参加了。”这是蒋的工作现状。蒋开松的烦恼始于今年5月,一宗152平方米的土地征收。该土地位于绥宁县长铺镇长铺村一组。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回应称:1989年8月,绥宁县国土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该宗土地登记发证给蒋定才,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1994年10月,蒋定才夫妇相继去世后,该房屋处于闲置状态。1998年底,该房屋被积雪压垮后就没有重建,一直被用于种植。 根据绥宁县城市总体规划,该宗土地位于已规划的路网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项目范围内。今年5月初,绥宁县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工作人员找到蒋开松,要他去做母亲、伯父和伯母的工作。蒋开松第一次向母亲传达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即只能货币补偿,不能等面积安置宅基地。母亲表示不同意。 5月14日,相关部门要清除该宗土地上的苗木。城管局等多部门协助参与了此次行动。当天,蒋开松也参与了,他和同事在一座桥上站成一排,堵住了村民通往小山坡的必经之路。蒋开松回忆,当天他穿着制服,但他没料到,他将要面对的是他的老母亲。同事们也知道了,在土地上守着苗木的那个老人就是蒋开松的母亲。这让他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之后,谈的次数多了,母亲也烦了。老人坦言,因为这事,她甚至不想认这个儿子了。 伯父 曾被气得住进医院抢救 9月20日,一位县领导找到了蒋开松,给他看了一份《邵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九条规定》的文件,并提醒他,务必马上把老人的工作做好。《规定》第二条规定:严禁征地拆迁漫天要价。行政、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社区工作人员本人及夫妻双方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不配合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拆时拒不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漫天要价,(征收土地)为本人所有的,一律暂停职务、待岗,配合拆迁;(征收土地)为其亲属所有的,暂停工作回家帮助做思想工作,七个工作日内未做好的,一律暂停职务,待岗、配合拆迁;征拆任务完成后可视情况恢复。 蒋开松拿着这份文件找到了伯父。伯父蒋汝模看了这份文件后表示:“我从来没谈过钱,只是要求以地换地,何来漫天要价?” 伯父今年76岁,一次他拄着拐杖,用手指着蒋开松说:“开松,现在你父亲不在了,我要代他打你!”在一次劝说中,因为蒋开松的语气过重,伯父曾被他气得住进医院抢救。 10月28日,绥宁县召开了绥宁县城市建设推进大会,参加人数在千人左右,大会的其中一个议程是通报优化环境典型案例。蒋开松被当作反面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通报称:县城路网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于2012年5月实施以来……县城管局纪检组长蒋开松为该宗地其中一继承人肖湘云的长子,此县有关领导要求蒋开松做母亲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实际成效。根据《邵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九条规定》第二条,报经县委决定10月28日起,对蒋开松同志暂停职务,配合运营办做好工作。在此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妻子 挥泪与深爱的丈夫离婚 受到牵连的不仅仅是蒋开松,他的妻子陈丽萍也几近崩溃。陈丽萍在长铺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本职工作是做农业技术推广,但她不时接到命令,要求去做婆婆的思想工作,并被告知,如果没效果,可能会被调到乡下去。 10月28日后,陈丽萍的娘家人找到了她,劝她离婚,“离了婚,县里就不会找你了。” 陈丽萍拉着蒋开松去民政局离婚,但未果。蒋开松说:“要去你一个人去。” 11月11日,陈丽萍拿着《离婚诉状》来到了当地法院。《离婚诉状》写道:“原、被告结婚20多年来,夫妻恩爱,感情极好”,但因为“株连拆迁,使我精神已崩溃,我怕再次株连到我,而不得不强忍伤痛,挥泪与自己深爱的丈夫蒋开松提出离婚。” 11月13日,陈丽萍接到法院的电话,被告知该离婚案不能受理,“他们说从未接过这样的离婚案,不敢判,不知道怎么判决。” 民政局办不了,法院也不判离。11月15日,陈丽萍直接拿着《离婚诉状》来到了城管局。她要蒋开松一起去民政局离婚。蒋开松不去。两人大吵了一架。 ◎最新进展 官方回应网贴与事实有出入,不算“株连” 蒋开松认为,当地政府对他的做法是“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他曾拿着“喊冤”材料到湖南省会找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有人告诉了他长沙教师谭双喜的遭遇。 11月13日,蒋开松以《绥宁再现“株连”政策:不配合拆迁就停职》为题,在网络上公开了他的遭遇。在网帖中,他写道:“作为一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工作人员,我既没有违反党纪、政纪,也没有违反国法。试问:绥宁县委、县政府凭什么对我做出停职处理?” 11月16日,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回应此事称:“为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县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多次找发帖人(蒋开松)谈话,要求协助做好家人工作。考虑到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县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报经县委同意,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暂停发帖人本单位的纪检组长工作,抽调到项目指挥部,协助做腾地工作,属于一般工作岗位异动。我们仍将继续耐心细致地做好发帖人工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力争能够达成补偿协议。” 11月18日,蒋开松再次发布帖子《再论绥宁县政府株连拆迁:权大还是法大?》,并公布了自己的名字和电话。 绥宁县政府征地拆迁办主任、城建投公司总经理谢琼林26日接受记者采访,他说,由于蒋家一直不接受补偿条件,该宗地至今没有被依法收回,也没有被挂牌出让,相关部门将继续依法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他认为蒋开松在网上发的帖子与事实有出入。房子是蒋开松父亲的,他和母亲都是法定继承人,他本身是当事人,不应该算“株连拆迁”。对于补偿问题,实际上是蒋开松本人坚持不同意货币补偿。 蒋开松说,货币补偿自己不认可,相信可以依法维护自己权益。这块宅基地是祖父遗留下来的,现在母亲和伯父、伯母还健在,他们是第一继承人。如何处置这块宅基地他们是当事人,他们才是决定者。作为孙子辈,自己目前没有决定权,只有建议权和配合政府做工作的权利。他们不同意让地,政府岂能搞父辈之过,儿子、下辈买单的“株连”做法。 本报综合《法制周报》、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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