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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杭州11月27日新媒体专电 浙江杭州一事业单位员工李某,因认为单位无端不给其安排具体工作,导致其长期处于和日常工作脱离状态、在编上班却无事可做,而将单位告上法庭,要求单位为其安排具体工作、提供平等的工作条件。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认为“怎样安排工作属单位内部事宜,法院无权干涉单位用人自主权”。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单位的具体工作安排确实属于其内部事宜,法院无权干涉其单位的用人自主权,一审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据悉,李某对该判决表示不服,目前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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