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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一对夫妇离婚后,年幼的儿子判归女方胡某抚养,男方赵某享有每月探视儿子两次的权利。今年9月份,赵某在探视儿子时与女方发生摩擦,一气之下将儿子抱走且不愿归还给女方。11月27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大走访中接到胡某父亲胡某某反映后,奎文公安分局南苑派出所副所长石念泉用了一个月时间做双方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9月中旬起,奎文公安分局在全区开展全警大走访活动。9月23日,南苑派出所副所长石念泉走访至辖区茂子庄时,村民胡某某着急地向他反映,自己的外甥被已与女儿离婚的女婿赵某抢走,找法院、村委等都没有解决。 通过详细交谈,石念泉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原来,胡某与赵某离婚后,法院判决儿子由女方抚养,而赵某可以每个月探视儿子两次。今年9月初,赵某到茂子庄来抱孩子时与胡某家发生言语摩擦,一气之下将孩子抱走一直未送回来。 胡某某思念外甥心切,虽然法院、村委都做过双方的思想工作,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石念泉先找到了赵某,发现其对于胡某家人每次不愿意他接儿子回家而心有不满,这成了双方的矛盾焦点所在。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石念泉多次找到双方,耐心做疏导工作,并且及时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最终,女方同意在原本探视权基础上再增加寒暑假7天的探视期,双方在派出所里写下了调解协议书,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11月9日,胡某一家将一面写有“人民卫士 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南苑派出所,以表达对民警的感激。 (记者 周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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