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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左二)被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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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网上认识了有夫之妇胡某,并隐瞒婚史 ◎胡某发现真相仍维持同居,两人均涉重婚罪 一个是有妇之夫,一个是有夫之妇,两人通过QQ结识,又在都未离婚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育了孩子。今年10月底,寿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在走访过程中发现这一线索后,立刻立案调查,并核实了村民的说法。目前,涉事人王某已涉嫌重婚罪被抓,其情妇胡某仍在逃。 网聊聊出感情来 先幽会后又同居 今年10月底,寿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在圣城街道某村走访时,从该村村民口中得知,该村村民王某在未与妻子离婚的情况下,又在外面娶妻生子,且与外面的这个妻子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如果情况属实,那么王某就构成了重婚罪。”办案民警立刻就此事立案调查,并很快将王某传唤到了公安机关。 涉事人王某,今年36岁,高中毕业。早年以种植大棚为生,后来又从事运输行业。2000年,23岁的王某经朋友介绍,与妻子宋某登记结婚。婚后,随着两人的辛勤劳动,生活美满而幸福。第二年,夫妻二人有了自己的孩子。 可是好景不长,2010年,王某在一次网络聊天中,认识了昌乐人胡某,随着语言文字的交流,双方都对彼此颇有好感。每天晚上,两人都像着了魔一般,到了点便坐在电脑跟前跟对方倾吐自己的烦恼和分享美好的事情。随着感情的升温,很快两人开始单独见面、约会。王某自称忙着做生意至今还单身,而胡某则坦诚自己是有夫之妇,虽然两人心里都清楚他们不可能走到一起,但两人却都没有顾及这层障碍。通过长时间的接触,两人的关系再度升温,由以往的暗中幽会,变成了以夫妻之名同居。虽然两人感情至此,但王某却从未产生与胡某结婚的念头。 对外均称夫妻,还办假证骗过女方父母 2011年5月,两人在多次见面后,王某瞒着妻子在南关社区租住了一套房子,而胡某也很快瞒着丈夫搬到了这套房子,与王某同居。“王某不管是向朋友还是房东介绍,都称胡某是他妻子。在‘不知情’的外人眼中,胡某就是王某的‘妻子’。”寿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六中队指导员曹磊说,两人从不避讳他人,一直以夫妻名义露面。同居后,胡某依然不知道王某是有家室的人,并在同居后不久与昌乐的丈夫离了婚。 一直到2011年7月份,胡某怀孕了,并且将此事告知了王某,两人的矛盾才开始暴露。王某得知胡某怀孕后,要求胡某到医院堕胎。而在胡某的一再反对下,王某才将已有妻子和孩子的事告诉了胡某。这一消息,对于胡某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在一阵沉默后,胡某对王某说,“不管如何,我也会将这孩子生下来,我自己可以抚养长大。”正是这一句话深深感动了王某。随即,王某向妻子提出了离婚,但遭到了妻子的强烈反对。此时,胡某的父母却并不知王某还有妻子,多次催促两人结婚。两人担心事情败露,于是办了假结婚证骗过了胡某父母。 女方得知男方被抓后,中断了一切联系 2012年5月,胡某生下一个男孩。在医院里,王某以丈夫的名义到医院看望胡某和孩子,在医生和护士的眼里,王某和胡某就是一对夫妻。孩子满月时,两家的亲戚朋友也都前来祝贺。而王某的母亲,也多次照顾胡某和孩子。“这些事说明在他人眼里,王某和胡某就是夫妻。”曹磊说,两人的亲密关系由此也成了认定重婚罪的重要依据。 2012年10月,因屡次受王某妻子的骚扰,胡某带着孩子到杭州投奔了弟弟和母亲。王某也多次到杭州看望这母子俩。同时,王某也向法院起诉与妻子离婚。 “王某和胡某都涉嫌重婚罪。”曹磊说,王某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就涉嫌构成了重婚罪。至于胡某,事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继续以夫妻名义同居,也涉嫌构成重婚罪。根据《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胡某在得知王某被抓的消息以后,断绝了与家中的一切联系,目前警方还在全力抓捕。 12月1日,记者从寿光警方获悉,公安机关已将该案移交至寿光市检察院,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文/图 本报记者 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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