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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30日,诸城市某镇人张某到朋友家做客时,见财起意,顺手将朋友家一条价值7000元的黄金项链偷走。 11月30日下午3点,26岁的张某到朋友王某家做客。期间,张某在王某家卧室里看到一条黄金项链,便产生了占为己有的想法。于是,张某趁王某不备,拿起项链放到了自己的口袋里。张某回到客厅,跟王某寒暄了五分钟后告辞离去。当天下午6点,王某妻子下班回家后发现自己的黄金项链丢失,随即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现场勘察,未发现撬门窗痕迹,王某告诉民警当天下午家中仅有张某一人来过。办案民警找到张某,面对警察的盘问,张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盗窃项链的事实。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项链价值7000元。 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 隋炜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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