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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凤红在医院治疗的费用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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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昌乐做生意的章丘李超夫妇,住小旅馆后身体出现不适 ◎旅馆工作人员不肯承担任何责任,律师称可通过法律解决
 济南章丘人朱凤红和丈夫李超到昌乐县做生意,在一家旅馆住宿时遭遇煤气中毒,并在昌乐县中医院治疗了三天,花费2000多元。12月5日,朱凤红说:“出现这种情况,店方一直不肯承担责任。”律师表示,出现这种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顾客可将此事诉诸于法律。 反映 住小旅馆头痛又呕吐 12月5日,在昌乐县做生意的章丘人朱凤红向记者反映,她和丈夫在住旅馆的时候,出现煤气中毒的症状,随后到医院里治疗了三天。让朱凤红感到气愤的是,旅馆的工作人员对于此事不闻不问。“我在旅馆里煤气中毒,店方最起码应该来医院看看我。”朱凤红说。 朱凤红告诉记者,她和丈夫在昌乐县做贩卖芹菜的生意,11月23日傍晚时分,他们来到昌乐县环城路与文化路交叉路口附近的一家名为“红双喜”的宾馆住宿,并计划次日到寿光市销售芹菜。“我们进这家旅馆的时候,就看到门口处有一个正燃烧的煤球炉子,还不断往外冒烟。”朱凤红说,因为11月24日天气不太好,她和丈夫就没去寿光,而是继续住在这家旅馆里。 “到了晚上,我出来上厕所感觉有点头痛,胸口有些闷。当时我以为可能是感冒了,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朱凤红说,“第二天早上,我和丈夫起床后都感觉不舒服,不仅头疼得厉害,我还有些呕吐,我们开始怀疑煤气中毒了。” 朱凤红的丈夫李超说,他们立即到了附近一家诊所,诊所的医生称他和妻子可能是煤气中毒,需要到大医院看。“无奈之下,我搀扶着妻子来到昌乐县中医院进行治疗。医生当时说让妻子输液十天,可是我们来昌乐做生意没带多少钱,所以妻子只在医院住了三天便出院了。”李超说,虽然自己当时也有点头疼,为了省钱,他没有在医院治疗。 旅馆 可能是她体质太弱 记者从李超出示的四张医疗费用单据上发现,医疗费一共是2000多元。“我们是在这家旅馆住宿时遭遇煤气中毒,但对方却不肯承担责任。”李超对记者说。 12月5日中午,记者来到昌乐县中医院神经内一科,看到了朱凤红当时住院的病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说,根据病人的描述以及当时症状,朱凤红应该是煤气中毒。 随后,记者来到这家“红双喜”旅馆看到,门口处有个炉子,一名男子正在往炉子里添加木头,炉子的烟囱正呼呼地往外冒烟。“我们在这里生炉子是自己用的,并不是给顾客供暖。”这名男子对记者说,他不是这里的老板,老板出去了。 当记者询问朱凤红住宿煤气中毒的事情时,这名男子表示不知情,也不知道旅馆老板的联系方式。 12月5日下午,记者拨打这家旅馆的电话询问朱凤红煤气中毒的事情,一名自称工作人员的女子说:“当天晚上很多人住旅馆,都没有煤气中毒,怎么单单就她煤气中毒了?很可能是她自己体质弱。” 律师 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李超告诉记者,妻子在住院期间,店方并没有人去看望,同时也不承认妻子煤气中毒的事情。“出现这种情况,店方应该给个说法。”李超说。 对于此事,记者咨询了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王建华表示,顾客在旅馆里住宿,双方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店方应该保证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顾客在住宿期间遭遇煤气中毒,理应向店方协商赔偿事宜,店方也应该承担责任。如果店方不作出赔偿,顾客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文/图 本报记者 邓永杰 实习生 钟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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