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0版:新闻超市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01版
导读

第A02版
新闻评论

第A03版
重点新闻
 
标题导航
适当分解一把手权力减少对具体事务干预
跪求“宾利丈母娘”,老婆外遇也原谅
全国25省市遭遇雾霾天
嫦娥三号飞行状态良好
又一教师涉嫌猥亵学生
沪生活垃圾焚烧厂爆炸
高速六车追尾油罐车侧翻
无人照顾儿童将纳入国家保障
安倍政权强推保密法案激怒民众
韩美英将举行联合军演
泡菜文化入选非遗成功
消除叙化武顺利进行中
泰国王生日讲话吁“稳定”
流浪汉失窃曝土豪身份
2013年12月0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人照顾儿童将纳入国家保障



  据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对困境儿童实行分类救助保护制度的基础上,民政部将积极争取将事实上无人照顾的儿童纳入国家保障范围,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儿童保护制度。
  窦玉沛介绍,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主要是指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放弃了监护责任,即俗话说的“爹死娘嫁人”的现象,或者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离异,放弃对儿童的监护责任等。这部分人在学术上被称为亚孤儿,他们也生活在困境中,亟须社会保障。“我们在不懈努力,争取把这部分孩子纳入到国家的保障中来。”他说。
  近年来,我国在加强对困境儿童实行分类救助保护方面已取得一些进展。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孤儿保障的意见,将所有孤儿纳入国家保障,其中集中供养的孤儿一般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分散供养的孤儿每人每月补贴600元,共保障了超过57万名孤儿。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意见,把流浪儿童纳入国家救助保障范围。2012年,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发出通知,将受艾滋病感染的儿童参照孤儿纳入国家的保障制度。窦玉沛说,尽管如此,依然有一些困境儿童没有纳入到国家保障的范围,还在采取低保制度获得救助,救助标准相对偏低。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