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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青海警方下发的拘留通知书和李芝(化名)的照片。
图2:李芝(化名)丈夫向记者展示带走妻子的警察的工作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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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到过青海的湖南女子被西宁警方以涉嫌盗窃抓走 ◎经查系有人冒用当事人身份信息致错抓,警方已道歉 当过幼师的李芝(化名),很喜欢和孩子在一起。26岁的她从没想过,自己会和“网上追逃对象”联系起来。 11月24日,正在高铁湖南耒阳西站买票的她,突然被警方带走,“涉嫌去年在青海盗窃,因怀孕取保候审,之后一直未到案”。在衡阳看守所关押12天后,她被警方带到青海调查。青海警方很快核实发现,她的身份被冒用了,他们抓错了人。这起“跨省追捕”,实际是个乌龙。 记者调查 她连青海都没有去过 李芝和家人平静的生活,因为这件事彻底被打乱。妻子被冤枉,孩子被吓坏,她的丈夫很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否获得赔偿? 11月19日,李芝(化名)回湖南耒阳老家,给奶奶祝寿。24日打算买高铁票回长沙时,突然被警方带走,后移交青海警方。 妻子为何会被抓走?丈夫刘华(化名)得知,警方说其妻涉嫌去年在青海盗窃,已被列为追逃对象。这让刘华彻底迷糊了,妻子都没去过青海,怎么会在青海盗窃? 高铁站买票时被带走 今年26岁的李芝老家在湖南耒阳,2007年嫁到浏阳,2008年和丈夫刘华育有一子。 “奶奶八十大寿,她带着儿子一起回老家,去给老人家祝寿。”刘华回忆说,11月19日下午,妻子带着5岁儿子坐汽车赶回耒阳,接下来的几天参加了老人的八十岁生日宴,见了许多亲戚,一切都没有异常。 11月24日,为节省时间,李芝准备坐高铁回长沙。当天下午,刘华突然接到妻子的电话,听妻子语气,他感觉出事了。“她说自己在买高铁票时被警察抓了,让我赶快去高铁站接孩子。” 刘华说,妻子告诉他,警方称她被列为网上追逃的对象,要带走调查。他赶紧往耒阳赶,途中给大舅子李先生(妻子的哥哥)打了电话,让他先赶到高铁耒阳西站。李先生在高铁站接走了孩子。 当晚10时左右,刘华赶到耒阳西站,但并没有见到妻子的踪影,后来得知妻子已被转送至衡阳警方。 对于妻子为何被列为“网上追逃对象”,刘华一头雾水。 关押十多天又移交青海警方 刘华只好带着儿子返回浏阳家里。一等十多天,他没有妻子的任何消息。 12月5日,刘华坐不住了,准备直接去衡阳打听妻子的下落。在途中,他接到了民警的电话,民警告诉他,妻子已被移交给青海警方,会经过长沙火车站,让他把衣服送到火车站。在一番请求后,民警终于答应他在衡阳碰面。 刘华赶紧往衡阳赶。但到了衡阳,他依旧没见到妻子。碰面时,民警出示了警官证,然后告知刘华,李芝涉嫌盗窃,“我带着孩子求了半天情,他们还是不同意见面。” 刘华提供了当时办案民警证件的照片,照片显示,民警姓张,是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的民警。刘华说,他和办案民警多次解释,但对方称,他们不能跨区办案,只能将人带回去调查。当天下午,李芝被青海警方带走,他只拿回一张拘留通知书。 “当时警方说,妻子去年涉嫌盗窃,因怀孕被取保候审,在取保期间一直未到案,因此被列为追逃对象。”但刘华很不认同,他说,妻子从未去过青海,而且儿子已经5岁了,她怎么可能在青海盗窃? 警方已经排除她的作案嫌疑 12月7日下午,刘华终于接到了办案民警张警官的电话。对方称,经核实基本排除了李芝作案的嫌疑,由于电脑系统问题,12月9日确认指纹后,会将其送回,“她的身份被人冒用了,正在给她买返程的车票。” 刘华说,去年7月,妻子在浏阳丢失了身份证,一个月后,他特意跑到长沙帮妻子补办了身份证件,“不过当时确实没有挂失。” “12月7日当晚我就和妻子通了电话,她说已经住到宾馆了。”刘华说,他悬着的心终于落下了。但妻子无故被冤枉,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儿子受到惊吓,一直喊着找妈妈。”刘华说,儿子几乎从没离开过妈妈。妻子被抓后,儿子天天说要找妈妈,他只好把儿子送到奶奶身边。 警方道歉 因被冒用信息遭错抓 12月10日,西宁警方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了“跨省追捕湖南女子”的情况说明,证实该女子确实非犯罪嫌疑人,向女子及其家人道歉。警方表示,在将当事人带回西宁后的进一步审查中,警方发现此人并非警方所找的犯罪嫌疑人,而是有人冒用了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导致当事人被当成犯罪嫌疑人而错抓。 发现问题后,西宁警方依据法律规定办理释放手续,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取得谅解并向当事人及其家属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熊麒律师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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